东北网绥化2月1日讯 政协绥化市二届三次会议第47号提案,委员金明哲、付彦辉建议: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规划,搞好调查研究,摸清保障对象底数,建立困难家庭住房档案。细化住房保障目标任务。完善保障政策,建立健全经济适用住房、廉租房申购、轮候、公示、回购、退出机制,强化保障性住房动态管理,完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基金减免办法,确保保障性住房真正让利于民,造福于民。加大经济适用住房、廉租房、中低价商品房、限价商品房建设力度,在经济适用住房小区配建一定比例的廉租房,加大政策性住房的有效供给。
市建设局办理:近年来完善了住房保障规划,经摸底调查,建立了住房困难家庭档案。目前,我市市区现有低保11515家庭户,25333人,纳入住房保障8060家庭户,17732人。我市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文件,确定了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保障标准、面积标准、租赁补贴标准、家庭收入标准、实物配租标准。在廉租房的建设面积上,严格执行建设标准,最大套型面积不超过50平方米。2008年出台了《绥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绥化市区廉租住房保障规划(2007-2012)及年度计划的通知》,总规划目标是:对符合规定条件的低保住房困难家庭,今年年底前基本做到应保尽保;力争用五年时间将廉租住房保障范围由城市低保住房困难家庭逐步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到2012年对符合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廉租住房保障面力争达到50%以上,同时新建实物配租住房3453套,总建筑面积18万平方米,年均建设700套廉租住房。
加大了实物配租力度,积极推进廉租住房建设。从2008年开始,规定凡是棚户区改造项目都必须配建廉租住房,2008年初报批配建第一批廉租住房28457平方米569套,现已竣工验收。第二批和第三批报批的廉租住房95787平方米2115套,现正在建设中。
做好租赁补贴发放工作,共发放4210户9564人,发放资金1542万元。同时落实住房保障资金,市本级自筹落实廉租住房资金3592万元,省专项同补贴资金2972万元,实物配租中央投资372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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