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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空车配货诈骗 男子被判入狱四年
http://suihua.dbw.cn   2010-01-22 16:50:34

  东北网绥化1月22日讯 近日,被告人黄某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2006年8月20日,黄某注册成立兰西县华运货站,经营空车配货服务。2007年9月至11月间,黄某以该货站名义同哈市的张某、吴某、胡某等30余家商户签订了代收货款的货物承运合同。合同规定由黄某负责货物的运输及交付,并为商户代收货款。当他把所承运货物的代收货款人民币100263元收回后,自行使用并逃匿。案发后,黄某先后在兰西县平山镇、远大乡躲藏,后逃至广东省广州市。2008年6月19日,黄某在广州市流行干线网吧上网时,被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城西派出所抓获,此案告破。黄某被抓获后,退还赃款人民币1万元,余款无力退还。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收受被害人的货款后逃匿,且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应予支持。结合被告人的部分退赃情况及认罪、悔罪表现,故依法做出如上判决。

 
作者: 高秀龙 刘关平    来源: 东北网--绥化晚报     编辑: 刘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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