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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上盗窃得手 再次盗窃被擒
http://suihua.dbw.cn   2010-01-12 17:27:21

  东北网绥化1月12日讯 近日,安达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盗窃案,被告人李某、张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400元。

  李某、张某经合谋后,于2009年5月29日上午,在安达市至大庆的小客车上,趁乘客上车拥挤之机,盗窃作案两起,盗得手机一部,现金1300元,款物总价值人民币1400元。当日12时许,二被告正在实施盗窃时,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赃款、赃物被扣押并返还失主。

 
作者: 王春霞    来源: 东北网--绥化晚报     编辑: 刘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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