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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狂盗窃摩托车 故意伤人被判刑
http://suihua.dbw.cn   2010-01-12 17:27:21

  东北网绥化1月12日讯近日,安达市法院审理了一起疯狂盗窃摩托车并参与故意伤人的刑事案件,被告人赵某被依法予以严惩。

  赵某是安达市城内无业居民,1991年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1994年8月释放。自2003年7月14日至2008年10月22日,赵某携带作案工具在安达市安达镇内各住宅区内,疯狂作案38起,盗窃摩托车42辆,总价值人民币97232元。2008年9月中旬,赵某弟弟(已判刑)的朋友李某(已判刑)因与王某有矛盾。李某找到赵某的弟弟,让其帮助打王某,赵某弟弟同意并提议让其大哥赵某帮忙。9月22日,李某开着捷达车拉着赵某及其弟弟来到大庆市王某家中。发现王某与其女友在家吃饭,赵某弟弟持枪闯入室内,对王某的腿部先开一枪,赵某进屋拽了一下弟弟,弟弟又朝王某开了一枪。王某倒地后,二人跑下楼,与李某逃回安达市。案发后,李某等3人被抓获,猎枪被收缴。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赵某其行为已构成了盗窃罪和故意伤害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7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作者: 李英群    来源: 东北网--绥化晚报     编辑: 刘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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