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弄虚作假贪污 被判徒刑傻眼
http://suihua.dbw.cn   2010-01-04 09:03:29

  东北网绥化1月4日讯日前,海伦市人民法院依法对犯贪污罪的原海伦市商业大楼记账员高某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

  高某在任海伦商业大楼记账员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于2007年在执行国家对企业职工专项借款(解欠)工作中,采取虚报冒领的手段,私自以毕某、周某等人的名义骗取中央和省政府专项借款人民币64632.75元,其中以毕某名义支出的16296.50元被高某用于家庭生活花销,余款被高某发放给了王某、刘某、李某。案发后,赃款被如数收缴。

 
作者: 王佐理 于健    来源: 东北网--绥化晚报     编辑: 王晨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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