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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领导干部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
http://suihua.dbw.cn   2009-12-31 18:17:57

  东北网绥化12月31日讯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加强廉洁从政教育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要求,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市纪委、监察局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全市党员领导干部在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

  通知强调,党员干部严格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坚决制止以权谋私。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防范各种不廉洁行为发生,切实做到严禁利用逢年过节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七个严禁”。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本着文明节俭的原则安排好节日期间的各项活动,带头厉行节约,坚决反对讲排场、比阔气、挥霍浪费等消极腐败现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用公款安排私人旅游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得岁末年初突击花钱等等。

  通知指出,各地各部门要组织党员干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切实办好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实事,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体察民情疾苦,倾听群众呼声,帮助企业和群众解决生产生活难题,坚决防止损害企业和群众利益行为的发生。

 
作者: 纪监    来源: 东北网--绥化日报     编辑: 孙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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