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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玉米大豆实行敞开收购
http://suihua.dbw.cn   2009-12-09 10:44:57

   记者从7日召开的全省秋粮收购工作会议上获悉,近日国家在黑龙江省实施临时存储粮食收购相关政策正式公布。据了解,国家在我省收购的品种为2009年新产玉米和大豆,玉米挂牌收购价格(国标三等质量标准)为每市斤0.74元,大豆挂牌收购价格(国标三等质量标准)为每市斤1.87元,并对符合收购质量标准的粮食不限收、不拒收,实行敞开收购,收购截止期为2010年4月底。

   此次国家在我省收购的2009年新产玉米和大豆,作为国家临时存储。对农民愿意交售的粮食,不限收、不拒收,实现敞开收购。玉米挂牌收购价格(国标三等质量标准)为每市斤0.74元,具体质量标准按新的玉米国家标准(GB1353-2009)执行,生霉粒不超过2.0%。大豆挂牌收购价格(国标三等质量标准)为每市斤1.87元,具体质量标准按新的大豆国家标准(GB1352-2009)执行。玉米、大豆收购相邻等级之间等级差价按每市斤0.02元掌握。

   非标准品玉米和大豆的具体收购价格水平,由指定库点根据等级、水分、杂质等情况,按照国粮发[2001]46号有关规定确定。为保护农民利益,对玉米实际水分、杂质高于标准规定指标的,只实行扣量,不再扣价。

 
作者: 新华    来源: 东北网--绥化晚报     编辑: 孙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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