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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摩托车抢包 被判入狱六年
http://suihua.dbw.cn   2009-12-02 09:07:28

  东北网绥化12月2日讯2009年11月4日,肇东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依法判处被告王涛(化名)犯抢劫罪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2000元。

  2009年7月25日15时许,被害人陈某(女)手拿钱包从宋站镇宏图街十字路口经过,忽然被从后面过来的一辆摩托车撞倒,手包当时脱手,骑摩托人捡起陈某的手包,发动摩托扬长而去。陈某发现自己的钱包被骑摩托车的人抢走,当即向宋站派出所报案。接到报案后,所长于荀民立即带领民警赶到现场,民警立即分头进行追捕。10分钟后,警方在一个路旁的树下发现了作案人的摩托车,于是开始搜捕,在一家食杂店内将用抢来的钱买烟的犯罪嫌疑人王涛抓获。

 
作者: 邹青钢    来源: 东北网--绥化晚报     编辑: 王晨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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