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屡次强奸不悔改 获罪被判五年刑
http://suihua.dbw.cn   2009-12-01 09:18:23

  东北网绥化12月1日讯近日,安达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强奸案,被告人才某因强奸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5年。

  才某系安达市无业居民。2009年4月份的一天上午10多钟,才某在自家食杂店卖货时,周某到其食杂店买东西,才某强行把周某按到炕上实施强奸。一周后的某天上午9点多钟,周某到才某家买完东西要走时,才某将周某拦住后将其强奸。6月份的一天,才某骑摩托到镇上去上货,看见周某一人在放鹅子,便强行把周某拽到玉米地里,将被害人周某再次强奸。

 
作者: 赵志英    来源: 东北网--绥化晚报     编辑: 王晨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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