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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施强奸 再次进班房
http://suihua.dbw.cn   2009-12-01 09:18:24

  东北网绥化12月1日讯近日,安达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强奸案,被告人关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5年。

  关某是安达市居民,2000年3月1日曾因抢劫罪被齐齐哈尔市龙沙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2005年1月26日因敲诈勒索罪被安达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刑满释放后仍不思悔改,终日游手好闲。2006年11月10日4时30分,关某伙同于某(在逃)各自携带菜刀一把,酒后窜至安达市商贸城一按摩房内,强行将按摩房内住宿的周某、于某某分别带走,于某某被于某逼到商贸城东门外时趁机逃脱,周某被关某强行带至安达市居民费某家中,欲与周某发生性关系,遭到拒绝后,关某强行将周某的衣裤脱掉后与周某发生了性行为。

 
作者: 常金豹 张喜峰    来源: 东北网--绥化晚报     编辑: 王晨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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