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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赌博不养孩子父亲起诉获抚养权
http://suihua.dbw.cn   2009-11-24 09:51:19

  东北网绥化11月24日讯近日,安达市人民法院先源法庭审理了一起变更子女抚养纠纷案件,原告刘某因被告陈某赌博,起诉到法院,要求变更抚养权。

  2008年9月8日,刘某与陈某办理了离婚手续,孩子(10岁)由陈某抚养,刘某每月给付500元抚育费。离婚后,刘某始终履行抚养义务,除每月给付抚育费外,还给孩子补课费等其他费用。作为有抚养权的母亲陈某,不但不尽抚养义务,孩子长期委托,经常参与赌博,给孩子的身心造成极大的负担,刘某多次规劝,陈某拒之不理,法庭根据以上事实并征求孩子的意见后,故判原告刘某获抚养权。

 
作者: 常金豹 顾晓燕    来源: 东北网--绥化晚报     编辑: 王晨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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