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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人雇佣拉赃物 隐瞒犯罪被判刑
http://suihua.dbw.cn   2009-11-18 08:35:37

  东北网绥化11月18日讯近日,安达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赃物案,被告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宣告缓刑3年,并处罚金4万元。

  2009年8月10日,张某以每次200元的价格,雇佣蒋某为其驾驶汽车拉偷来的石油。同年8月12日晚,蒋某驾驶1台邮政集装箱汽车到安达市昌德镇西北一处高粱地里装张某等偷来的40吨原油,价值两万元。装完车时被经警发现,蒋某驾车往大庆市龙凤区方向逃跑,被警方截获。

 
作者: 高进    来源: 东北网--绥化晚报     编辑: 王晨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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