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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了彩礼不返还 告上法庭讨公道
http://suihua.dbw.cn   2009-11-17 08:56:31

  东北网绥化11月17日讯近日,安达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定婚彩礼纠纷引发的民事案件,被告人林某赔了夫人又折兵,不仅返还孟某彩礼款4万元,还承担鉴定费2400元、车费248元和案件受理费800元。

  孟某系安达市某镇农民,2008年6月,经媒人刘某介绍与同镇女青年林某相识,并商定彩礼款为6.1万元。交往5天后,孟某给付林某彩礼1.1万元。10月末又给付5万元。同年12月份孟某与林某开始同居生活,并由林某购买了部分结婚用品,花掉8573元。今年5月份,双方因性格不和解除同居关系,因林某不承认收到彩礼并对孟某提供的收彩礼款收据予以否认,双方诉讼至法院。经黑龙江省司法物证鉴定中心鉴定后,法院认为原告请求合理予以支持,故作出如上判决。

 
作者: 常金豹 张喜峰    来源: 东北网--绥化晚报     编辑: 王晨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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