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绥化10月29日讯市司法局着力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各项基础性工作,探索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各项机制建设,推进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调联动的工作机制,构筑防调处三重体系,建立健全调解新格局。今年以来,全市司法所指导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婚姻家庭、邻里、合同、赔偿、劳动、土地、征地拆迁等各类矛盾纠纷近万件,调解成功率达96%以上。
近年来,这个局不断完善调解组织网络,加强基础建设,着力在建设县、乡、村三级调解网络和司法所基础建设上下功夫。全市共有县级人民调解中心10个,乡级人民调解组织172个,村级调解室1495个,乡级调解组织全部实现了有办公室、调解庭、工作流程图板、微机、通信工具、交通工具的“六有”标准。在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上,国家累计投入资金1200多万元,新建司法所160个,司法所办公条件明显改善。构筑预防在先、致力调解、终结于处“三重”体系,这个局的调解能力不断提高。
预防在先,在工作中实行教育监督、纠纷排查、信息直报制,超前运作,采取定期不定期排查结合,及早掌握并随时报告矛盾纠纷苗头和信息动态,在第一时间介入调处,做到“抓早、抓小、抓了”,从源头上减少不稳定问题的发生。他们致力调解,重大疑难问题提交县级调解中心召集联席会议研究,涉事单位和有关主管部门分工协作、跟踪督办、调处化解和回访复查,确保矛盾纠纷不升级、信访问题不激化。终结于处,建立矛盾纠纷排查、重要信息反馈、目标管理考核、失职责任追究、社会监督举报等项制度,对因工作不负责任而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视情节予以通报批评、警告,直至撤职、解聘,严格追究责任,力求各种矛盾问题小范围、快速度、高质量、一次性地得到解决。
这个局还不断探索调解新机制,建立调解新格局。从2003年7月份以来,在全市推行人民调解工作主动介入基层信访的调访一体化工作机制,使人民调解工作内涵不断丰富,外延不断拓展,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实现了关口前移、力量前移;依法调解、以情调解;纠纷联处、平安联创。
这个局不断调整工作重心,把工作重心放在重大疑难纠纷上,放在可能引起群体性矛盾纠纷热点、难点问题上,放在可能导致矛盾激化的民间纠纷上,以深入开展平安建设为载体,变堵为疏,大力强化防范机制,把矛盾消灭在萌芽阶段。他们改变单一调解的工作方法,进一步整合调解资源,形成调解合力。他们逐步把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等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多元化、多层次的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实现法律手段同行政手段相结合、矛盾处理和纠纷调解相统一、治标措施与治本措施相配套的新机制。他们还在实践中推行矛盾排查机制、定期汇报制度、应急调处机制、首问负责制、一站办结制、领导接待日和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的“三定”办法,及时有效地解决了复杂疑难问题,提高了工作质量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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