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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五次会议
http://suihua.dbw.cn   2009-10-19 09:55:08

  东北网绥化10月19日讯16日,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在市党政办公中心A700会议室举行。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洪烈,副主任张贤超、王兴彪、刘占生、刘万发、陶福胜、李红霞,秘书长朱汉伟出席会议。

  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盛威,市政府秘书长康长桥,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杜吉国,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郭世明列席会议。

8时,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二届人大四次会议部分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市二届人大四次会议部分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绥化市人大常委会实施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细则(修改稿草案)》的说明,关于《绥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办法(草案)》和《绥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办法(草案)》起草情况的说明及两个办法(草案),关于《绥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修改稿草案)》的说明,关于接受徐晓华、吴铁成请求辞职的决定(草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补选秦炳芳、甄钢为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说明,监票人名单(草案)。

  13时,与会人员分两组进行了分组审议。

  15时,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43次主任会议,听取了审议情况的汇报,通过或原则通过了本次会议的内容。

15时30分,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通过了监票人名单,市人民政府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报告;补选了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实施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二届人大四次会议部分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市二届人大四次会议部分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绥化市人大常委会实施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细则(修改稿)》;原则通过了《绥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办法》,《绥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办法》;通过了《绥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修改稿)》,关于接受徐晓华、吴铁成请求辞职的决定。

  王洪烈、王兴彪、刘占生分别主持了第43次主任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

 
作者: 张庆勇    来源: 东北网--绥化日报     编辑: 孙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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