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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百姓筑牢“防火墙”
http://suihua.dbw.cn   2009-06-10 15:24:13

  ———望奎县农村消防工作纪实

  “致富千日功,火烧当日穷”。

  望奎农村人口35万,占全县总人口的72.9%。农村消防责任重于泰山。

  安全防火,一直牵动着望奎县委、县政府执政为民的神经。

  多年来,望奎县大胆探索,潜心研究,以完善多种形式消防力量体系为根本,立足县情实际,终于走出一条“政府负责、形式多样、管理规范、一专多能、协调发展”的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发展之路,形成了县消防支队、企业消防队、乡镇消防队和村屯消防队四位一体的消防队伍。全县15个乡镇、655个自然屯已建民办、企业专职消防队伍31支,“一屯一泵”义务消防队655支,拥有队员2744人,执勤消防车辆31台,手抬机动泵764台。

  政府决策绘蓝图

  近年来,随着国家各项惠农政策的出台,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城乡一体化建设进程不断加快,农民生活水平得到极大改善,但由此也凸显出消防力量不足,城乡消防安全基础设施建设薄弱等不适应经济发展和“平安望奎”建设的矛盾日益加剧。

  因此,面对这些新情况、新问题,为有效解决“大农业”和“小消防”的矛盾,弥补城乡消防工作“断层”的问题,早在2001年这个县就结合地域实际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研,并组织全县上下就如何加强农村消防工作保护农民切身利益开展了专题大讨论。确定了打造多元化城乡灭火体系,组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农村消防工作发展思路,并提出了利用5年时间,构建“以公安为主体、以其他形式为补充”遍布城乡的网络式灭火体系,最大限度地满足农村火灾扑救工作需要。

  2006年,中央一号文件把农村消防工作列入农村重点工作之一。这个县又把“责任落实、机制健全、基础完善、防控有力”作为新时期农村消防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在政策上不断加大力度,在经费保障上不断加大投入。相继制定出台《望奎县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发展规划(2007年~2010年)》、《望奎县政府关于加强农村消防工作意见》等一系列强制性文件,每年将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资金列入财政单独预算,推动全县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健康发展。2001年以来,县政府共出资230万元,在全县建立了拥有消防车的专职消防队14支,2008年,又出资32.7万元,为全县109个行政村全部配备消防泵,实现“一村一泵”的建设目标,今年又出资170.3万元,为655个自然屯都增配了手抬机动消防泵,达到“一屯一泵”的标准。

  建立队伍固根本

  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是一项社会的系统工程,在实践中,他们立足企业和农村经济实际,按照“一乡(镇)一站一车”、“一村一泵一队”的建队方针,积极探索具有地域特色的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新模式。

  2001年以前,全县共有粮食系统专职消防队18支,但由于受经济转型、企业改制的影响,这些消防队伍相继出现日趋萎缩、分散流失、战斗力下降等问题。针对这一实际,县政府提出“整合队伍、重组资源、改革职能、强化管理”的改革意见,对经费无保障、执勤条件较差的专职队伍进行撤并整合,对其原有的消防车辆、装备、设施器材等进行重组。对现有执勤比较规范的专职队伍进行巩固加强,理顺管理机制,由公安消防部门对其实行正规化管理,在做好本系统消防安全工作的同时,扩大灭火救援职能范围,纳入全县统一灭火救援力量体系。截至2006年6月,全县粮食系统18支专职消防队伍已全部整合完毕,对其中5支队伍进行了撤并整合,使5支队伍得到巩固加强。2008年,为全面消除以往农村火灾防控工作中的“空白点”,依托各行政村消防警务室,在全县109个行政村普遍建设了符合“六有”标准的义务消防队,今年又继续扩大防控能力,为每个屯都增配了手抬机动消防泵,达到“一屯一泵”。目前,这支队伍除担负着本村屯和附近村屯初期火灾扑救任务外,还担负着日常消防宣传员、监督员、联防员的作用。

  完善制度抓长

  效建队难,管队更难。

  为切实把多种形式消防队管好、用好,充分发挥其在城乡火灾防控中的应有作用,充分借鉴公安消防队管理教育和执勤灭火的成功经验,对多种形式消防队营房设施、人员编配、器材装备、经费保障等作了具体规定。县消防大队集中对多种形式消防队的指挥员和业务骨干进行培训,规范了着装、内务和执勤秩序,并在执勤训练上坚持与公安消防队实行“五同”,即:同计划、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提高了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管理水平和灭火救援实战能力。

  他们为实现各支队伍协同作战能力,发挥最大效能作用,又在不断完善多种形式消防队伍联动机制建设上下功夫。具体将全县划为四个战区,按照各个战区相互联系、相互支援的协同灭火原则,如遇重大火灾,各个战区共同由消防部门合理调动,进行增援,保证灭火力量充足。同时,按照农村火灾义务消防队第一时间报警、控火,专职消防队第一时间增援,现役消防队全面扑救的合理灭火出动原则,又相继对各支队伍的灭火工作职责进行明确,规定农村如发生火灾,“一屯一泵”义务消防队要第一时间到场,第一时间对火灾进行控制,第一时间向“119”指挥中心告知火场情况并做好火场人员、物资疏散,再由消防部门立即调动辖区专职消防队到场灭火,控制火势蔓延。

  目前,由于全县多种形式火灾防控体系的不断完善,各支队伍灭火作用发挥明显,“小火不出村”的目标已经基本实现。

 
作者: 韩雪锋    来源: 东北网--绥化日报     编辑: 孙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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