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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林被定为低保五保人员救助试点县
http://suihua.dbw.cn   2009-05-13 09:32:45

  今年,北林区被我省确定为唯一农村低保五保人员医疗保险救助试点县。截至3月末,全区13452户低保五保户已经有80%多与区民政局签订了医疗保险救助协议书。

  这个区为了切实解决农村低保五保人群医疗难问题,提高低保五保人群生存质量,建立了农村低保五保对象重大疾病医疗救助保险制度。医疗救助保险制度的建立成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有力补充。制度规定,凡被当地民政部门确定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五保对象人员,均可自愿申请参加低保人群综合医疗保险。在保险期限内,参险的救助对象因疾病住院、罹患特定的重大疾病及因意外伤害导致的身故、残疾及意外医疗费用支出的,保险公司按双方约定比例进行赔付。一般疾病住院医疗救助,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医药费补偿办法内核销后的剩余额度,在扣除300元后按50%由保险公司进行救助,每一救助对象每年救助上限为1.5万元;特定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医药费补偿办法内核销后的剩余额度,在1.5万元以下部分按一般疾病救助比例核销,1.5万元以上的部分按70%由保险公司进行救助,每一救助对象每年救助上限为7万元;意外伤害及意外医疗救助,救助对象在保险期限内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残疾的,保险公司在扣除50元以后,按90%比例给付意外医疗保险金。每一救助对象意外伤害每年救助上限为5000元,意外医疗每年救助上限为3000元。

  保险期为一年,一年一签。医疗保险资金采取省级补助与地方财政匹配、低保五保对象个人缴纳三者结合的方式筹集。参险低保五保对象每人每月缴纳3元。签订医疗保险救助协议书的红旗满族乡红二村低保户张福泉说:“有了这份协议书,万一有个病,这回不愁钱了。”

 
作者:    来源: 东北网--绥化日报     编辑: 孙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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