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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出台鼓励政策支持住房消费
http://suihua.dbw.cn   2009-05-12 09:54:29

  东北网绥化5月12日讯为了有效抵御金融危机给地方经济发展带来的消极影响,拉动内需,刺激消费,确保全市经济稳步增长,4月15日,市政府正式出台了《绥化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市区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意见》,对提振市本级房地产市场和鼓励支持居民住房消费做出具体的措施安排。

  《意见》中积极鼓励和吸引市区以外人口到市区购房和置业,《意见》明确,市区外人口(包括城镇人口和农村人口)到市区购买商品房的,给予办理市区城镇人口,并与市区居民享受同等待遇;属市辖范围内的农业人口继续保留其在农村的承包田。其中到市区购买商品房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试营业期可延长至一年,期间暂缓缴纳各项税费;自有资金不足的,可享受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并由劳动就业部门免费提供创业培训、项目信息咨询和职业介绍等服务;对已落户的零就业家庭优先安排到政府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到市区购房的市区外人口,子女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的,可就近择校入学,免收国家规定以外的一切费用;处于高中教育阶段的,可就近入学,与正常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市政府还通过调节房价和制定出台住房消费信贷优惠政策等措施鼓励支持居民住房消费。《意见》中规定,20户以上(包括20户)集团购买初始普通商品住宅的,由开发企业提供区域市场价格10%左右的优惠;市区内低保家庭在市区购买普通商品住宅,市本级财政给予每平方米50元的价格补贴;在市区购买商品房,在支付50%房款基础上,可以以所购房产为抵押,由财政担保公司提供担保,给予房屋售价50%的贷款;以自有资金购买商品房的,可以以相同方式取得房屋售价50%的创业贷款;对已贷款购买一套住房,但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全市平均水平的,再申请贷款购买第二套用于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商品住宅的居民,比照首次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宅的优惠政策执行。

  《意见》中还对住房公积金贷款办事程序进行了简化。购房贷款人可直接以所购新房设定抵押方式取得公积金担保贷款。公积金贷款最长年限调整至35年,最高贷款额度调整至50万元。凡在市内、省内交付住房公积金的居民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

  《意见》中还规定,个人购买初始普通商品房,契税税率下调至1%;个人商品住宅转让,暂免征收营业税,对交易双方契税实行先征后返;个人购买竣工3年以上空置商品住宅的,交易中的各类费用均按现行商品住宅交易费用标准减半收取。

  记者了解到,尽管《实施意见》出台不久,但在有限的传播范围内已经引起了强烈反响,到市区购房、看房的人数增多。

 
作者: 曹艳华 张强    来源: 东北网--绥化日报     编辑: 孙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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