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绥化3月25日讯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到去年底统计,我市已有7万余职工缴存了住房公积金,他们享有比商业银行低3成左右利率的贷款买房资格。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刘玉民介绍说,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国家给予在职职工的一项住房福利政策,由职工个人及所在单位各按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缴纳,归个人所有,是定向用于职工购房的基本需求和职工住房建设的融通资金,专项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公积金在职工离退休时本息一次结清,退还给职工本人。
据了解,我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开始于1994年,2004年4月发放了第一笔住房公积金贷款。截至去年底,归集公积金总额已达7亿元,累计发放公积金贷款3.1亿元。全市新增开户单位202家,比年计划增加27家;新增缴存职工17468人,比年计划增加了3倍多;公积金缴存单位已达1219户,人数已达70616人,分别比上年增长20.93%和16.38%,当年归集住房公积金2亿元,是年计划115.3%,比上年实际增长33.9%,当年支取6649万元,比上年实际增加442万元,增长7.1%,公积金余额已达5.5亿元,比上年实际增加1.4亿元,增长33.7%。
财政供养职工住房公积金一直是困扰着我市归集覆盖面的一个大问题,管理中心制定出归集任务目标。2008年中心当年归集住房公积金1.8亿元的归集指标,中心从领导班子开始分解目标,人人有任务、个个有担子,带领大家跑工厂、跑学校、跑医院、跑单位,不厌其烦地做工作,像跑保险那样跑归集,像挤牙膏那样挤归集。从散发传单到媒体上宣传住房公积金,千方百计使住房公积金制度深得人心。积极争取公积金管委会成员和各级政府部门的领导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支持关心,市委、市政府已将住房公积金归集纳入了县市党政班子实绩考核的内容。中心加大放贷力度,支持职工改善居住条件。
虽然我市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开办比较晚,但贷款发展速度较快。中心一方面大胆解放思想,大胆降门槛,加速放贷款,提高工作效率,简化贷款手续;另一方面适时根据购房职工的需求以及房地产形势的不断变化,及时地调整贷款政策。贷款额度从最高10万元调整到现在的15万元,办理时间从原来的15个工作日逐渐在缩短,贷款年限也延长至15年。特别是从2008年开始,随着房地产市场不断变化,中心及时召开专题会议,深入调查研究,到兄弟城市学习先进经验。面对房地产的发展形势,出台了一系列相应的贷款政策和对策,尽全力维护我市房地产业的稳定和发展,同时也有效地遏制了公积金贷款风险。
截至去年末,当年发放贷款1.3亿元,同比增长43.6%,支持了1429名职工购房,累计贷款总额3.1亿元,同比增长69%。另外,在职工的支取住房公积金6000多万元中直接用于购房,有力地推动了我市房地产业健康发展,拉动了我市的经济繁荣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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