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绥化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08年检察工作回顾
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紧紧依靠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紧紧依靠市人大、政府、政协的监督和支持,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加强自身建设,检察工作在服务大局中取得了新的发展和进步。市检察院被评为全省政法系统执法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全省政法工作先进集体,被省委命名为全省优秀基层党组织。市检察院党组连续五年被市委评为实绩突出的领导班子。
(一)坚持以业务工作为中心,全面加大指导推进力度,检察机关的执法办案水平得到明显提高。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业务工作为中心,紧紧围绕检察工作实际想办法、谋思路、定措施,集中精力解决业务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使各项检察业务工作实现了质量和效率同步提高。
1.依法打击刑事犯罪。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全年共批准逮捕1186件1645人,提起公诉1416件2132人,不批捕151件236人,不起诉37件44人。继续深化“打黑除恶”专项斗争,高质量地完成了公安部挂牌督办的安达市陆宝义和北林区张雪峰黑社会团伙案件的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工作,有力地打击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全面落实检察环节的综合治理措施,建立社会调查、亲情会见、回访帮教等制度,加大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教育挽救力度,彰显了司法人文关怀,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2.深入查办职务犯罪。认真落实检察长亲自办案责任制,完善了目标管理体系,加快了侦查一体化进程,依法、积极、稳健地推动职务犯罪案件查办工作的开展,所办案件的大要案比率、侦查终结率、有罪判决率继续保持较高水平。全年共查办贪污贿赂案件82件107人,其中大要案54件69人。查办渎职侵权案件30件36人,其中大要案11件20人。全年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900多万元。
3.全面强化诉讼监督。全市检察机关从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尊严、权威的高度出发,认真落实市人大对市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的审议意见,不断加大监督力度,拓宽监督途径,提高监督实效。立案监督工作对应立案而不立案的,依法监督侦查机关立案48件50人,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侦查机关撤案40件47人。侦查监督工作依法纠正漏捕21人,纠正漏诉41人。刑事审判监督工作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90份,发出纠正违法通知22份,提出抗诉17件,法院已审结改判5件。民事行政审判监督工作共提出抗诉43件,改判20件;对不服法院正确裁判的申诉,认真做好当事人的服判息诉工作,维护司法权威。刑罚执行监督工作查办监管场所职务犯罪案件2件,继续保持了全市监管场所超期羁押为零的目标。
(二)坚持以“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为统领,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能力得到明显提高。全市检察机关把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自觉地以更高的标准、更有力的措施推进队伍建设,为检察工作科学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1.深入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按照中央政法委关于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安排和部署,精心组织开展了以“四会一课”、“五查一评”、“六赛一考”为主要内容的主题系列活动,增强检察干警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政治认同、理论认同和感情认同,使广大检察干警的政治方向更加坚定,大局观念更加牢固,执法思想更加端正。在全省政法系统领导干部“大学习、大讨论”专题研讨班上,我们介绍了活动经验。深入开展专业化分类培训,建立在线学习及培训管理系统,坚持以办案一线检察官为重点,组织开展了反贪精品案件评比、优秀办案能手评比、计算机应用大赛等多种形式的岗位练兵活动,提高了干警的专业技能和业务素质。大力加强司法考试助学工作,今年全市检察机关有17名干警通过了司法考试。实施高端讲座计划,共举办领导干部、办案骨干、计算机专业人员等各类培训班5期,邀请了黑龙江省军区原副司令员金恩祥、河北省检察院原检察长侯磊等知名专家、学者进行辅导,受训人数达到500多人次。
2.突出抓好领导班子建设。不断加强市院党组自身建设,调整和充实了市院班子成员,严格执行中心组学习制度,认真落实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增强了市院党组的决策力、执行力和凝聚力。不断加强对后备干部和年轻干部的教育、培养和任用,成功地进行了市院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一大批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的优秀中青年骨干走上中层领导岗位,提升了检察工作的发展后劲。不断加强对基层院领导班子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深入开展对基层院的巡视工作,顺利完成了基层院检察长换届交流,有效地提高了基层班子建设的整体水平。
3.切实强化基层检察院建设。继续推行市检察院党组成员联系基层检察院制度,指导帮助基层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发掘培育基层检察院建设的工作亮点。协调地方党委和政府认真落实基层检察院公用经费保障标准,使基层检察院执法保障不断改善,基础建设得到加强。以纪念检察机关恢复重建30周年为契机,深化检察文化建设,评选并隆重表彰了第四届“十佳检察官”,充分发挥了先进典型的示范和引导作用,进一步提升了检察机关的凝聚力。
(三)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探索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的有效途径,检察干警服务大局能力得到明显提高。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和关系民生的突出问题,用心把握,准确定位,为促进全市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不懈地努力。
1.坚持打防并举,筑牢反腐防线。紧密结合全市重大工作部署,立足检察职能,开展预防调查,加强犯罪原因分析,提出预防对策,努力使干部少犯错误,事业少受损失,社会更加和谐。广泛开展群众性的职务犯罪预防知识宣传和普及工作,去年10月,我们邀请了黑龙江省监狱管理局回归艺术团来我市进行警示教育演出和职务犯罪服刑人员现身说法,在全市引起了强烈反响。深化个案预防、专项预防和系统预防,积极向社会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对现代医疗中心、鸡讷公路等14项工程进行了全方位的预防,有力、有序、有效地推进了我市预防工作的法制化、社会化进程。
2.畅通信访渠道,化解矛盾纠纷。健全处理涉检信访长效工作机制,坚持和完善检察长接待、预约接待、首办负责、领导包案、责任倒查等制度,全面实行下访、巡访和联合接访,积极拓宽群众反映诉求的渠道,主动了解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对群众反映的实际困难,积极协同有关部门帮助解决。全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639件,全部依法作了妥善处理和答复。及时化解和平息了周大钦等一批久访难结的疑难涉检上访案件。全市涉检进京非正常上访保持零记录。截至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市级以上挂牌督办的信访案件已经全部结案。
3.关注保障民生,服务经济发展。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市委全会精神,切实把市委提出的发展思路和奋斗目标融入检察实务中,提高了检察机关为大局服务的水平。深入企业进行调查研究,了解企业对法律服务的需求,共走访企业15家,为企业办实事18件。高度重视民生工作,查办发生在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61件。制定并出台了为新农村建设服务措施,认真开展扶贫解困工作,帮助包扶村屯和贫困户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全市检察干警为四川地震灾区捐赠款物折款19万元,为困难群众捐款5.8万元,对23名群众进行司法救助,以有限的职责,无限的服务,满腔热情地为群众排忧解难。
(四)坚持以深化改革为动力,扎实推进基础建设和机制建设,检察机关的整体管理水平得到明显提高。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从实际出发,加强基础建设,改善办公条件,健全工作机制,为充分履行职能提供了有力保障。
1.不断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在各基层检察院专设检察技术科,配备专职人员,为实现办公自动化、办案现代化、管理科学化提供有力保障。全面开展网上办公,积极推进网上办案,加强对办公办案全过程的网上动态管理。进一步完善综合业务信息管理、计算机网络通讯、职务犯罪大要案侦查指挥三大系统的功能,深入推进业务、队伍和信息化“三位一体”机制建设,使检察管理工作更加规范、更加科学。
2.不断完善侦查工作机制。坚持从整体上认识和把握检察职能作用,积极探索整合侦查资源,鼓励支持民行、监所、预防部门行使对相关案件的初查权。充分发挥法警职能作用,强化法警编队管理,不断深化法警规范化建设。突出抓好案件线索的统一管理、侦查活动的统一指挥、跨地域侦查的统一协调,加大提办、督办、参办和异地管辖力度,推进侦查一体化建设。加强与法院、公安和行政执法机关的协作配合,联合制定规范性文件,建立联席会议、信息共享和案件线索移送等制度,提高了发现和查办职务犯罪的能力。
3.不断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坚持把规范执法行为作为提高办案质量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全面实行职务犯罪案件撤案、不起诉报批和立案、逮捕备案制度,设立专职检察委员会委员,强化检察委员会对业务工作的领导,加强办案工作区规范化建设,今年对所有职务犯罪案件实行了同步录音录像。进一步细化检务督察制度,加大对干警执法行为、纪律作风、办案安全等方面的督察力度,形成涵盖业务、队伍、后勤保障的内部监督体系。建立健全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的长效机制,定期向人大报告工作,认真办理人大常委会交办、转办的案件,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诚恳接受监督,切实改进检察工作。不断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依靠人大顺利完成了人民监督员的换届选任工作,共办理“三类案件”5件,促进了检察权规范、公正行使。我们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经验被中央政法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推广。
各位代表,全市检察工作的顺利开展,得益于各级党委的正确领导,得益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政府、政协和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向各级领导、各位人大代表,向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同志们、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全市检察工作与党和人民的要求、与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还有不相适应的地方:一是执法观念有待进一步转变。少数检察人员执法观念陈旧、执法方式简单,服务大局、化解矛盾的意识不强,存在就案办案的倾向。二是法律监督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检察人员执法水平不高、监督能力不强,还存在监督不到位和监督效果不佳的现象。三是检察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检察工作中的一些体制性、机制性和保障性障碍还没有从根本上消除,部分基层检察院管理机制还不完善,执法规范化体系和自身监督制约机制还不健全。四是基层基础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基层检察院办案力量不足、经费保障程度较低,“两房”建设陈欠较多,信息化建设资金不足。个别检察人员职业道德观念淡薄,违纪现象仍有发生。对于以上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2009年检察工作安排
当前,我国正处于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尤其在国际金融危机继续蔓延、全球经济衰退风险加大的影响下,经济发展遇到严峻挑战,各类社会矛盾碰撞叠加,社会治安压力增大,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任务异常繁重。全市检察机关将以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主线,紧紧围绕市委二届三次全会和全省检察长会议提出的目标任务,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大力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深化检察改革,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捍卫者、科学和谐发展的促进者、社会公平正义的守护者和人民群众利益的保障者,为绥化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一)着力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用心服务全市工作大局。全市检察机关要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找准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着力点,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保护的职能作用,为维护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作出积极贡献。要更加注重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打击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活动;更加注重保障政府投资安全,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建设等重大工程建设和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督;更加注重改进办案方式和方法,坚持从有利于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有利于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出发,规范执法,文明办案。
(二)着力推进检察业务工作,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要准确适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毒品犯罪以及由经济纠纷引发的暴力讨债、绑架、哄抢等“民转刑”案件,深化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要突出办案重点,加大办案力度,进一步健全侦查一体化机制,提高科技装备应用水平,力争使职务犯罪案件查办工作质量更高、效率更快、效果更好。要整合监督力量,完善监督机制,拓宽监督领域,增强监督实效,特别是要注意发现并严肃查办执法和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案件,切实解决法律监督失之于软、失之于宽的问题。要充分利用市人大贯彻《监督法》、加强司法监督的有利契机,积极探索将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同国家权力机关监督相结合的有效途径,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人大交办的个案监督任务。
(三)着力推进检察队伍建设,努力提高队伍整体素质。要提高认识,强化措施,精心组织,高标准、高质量地搞好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使广大干警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和廉洁意识,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坚持把领导班子建设作为重中之重,着力提高领导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能力,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狠抓队伍专业化建设,着力抓好复合型、专家型人才的培养,全面提升检察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坚持以人为本,真正建立起关心、爱护、培养、保护干警的环境和氛围。始终把检察工作置于党委领导和人大监督之下,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监督,以公开促进公正,以公正赢得公信。
(四)着力推进工作机制创新,切实提高公正执法水平。牢固树立创新意识,全面推进和深化各项检察改革,为检察工作发展注入新的生机和活力。大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检察业务工作规范和工作流程,不断完善执法岗位责任制、执法责任追究制,有效解决执法办案活动中监督制约不严密、责任不明确、查究不到位等突出问题。继续抓好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规范使用强制措施,确保公正文明执法。
(五)着力推进基层基础建设,不断健全检务保障体系。狠抓基层检察院公用经费保障标准的落实,确保检察机关的经费保障水平随着地方财力的增加逐年增长。积极争取各级党委和政府的支持,继续抓好硬件设施的更新换代工作,确保尽快完成最高人民检察院下达的“两房”建设任务。加快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步伐,不断完善队伍、业务、信息化“三位一体”机制建设,推动检察管理方式的转型升级。
各位代表,2009年是迎接建国60周年的喜庆之年,也是全市抵御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保持市域经济大发展、快发展的关键之年。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开展检察工作,围绕全市和谐稳定开展检察工作,围绕全市民生民利开展检察工作,为把绥化的明天建设得更加美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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