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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东消协受理消费者投诉倾心服务
http://suihua.dbw.cn   2008-03-17 09:49:40

  东北网绥化3月17日电这几天,肇东市市民李某格外高兴,他从心里感谢市消费者协会,要不是消协帮助协调,还真不知该怎么办才好。

  原来,1月18日,李某看到了一则治疗高血压的药品广告,广告说“先用药后付款”,并承诺“服用后有任何反应药品原样退回,即给返款。”李某随即按照电话联系经销商,没几天,李某就接到了经销商寄来的一个疗程的药,李某随即汇去了590元。可是没想到,服药后他感到心慌、气短、睡不着觉。于是,他按照广告上说的把剩余的药原封不动地给经销商寄了回去,并电话告知要求退款。经销商还真不含糊,说7天内就给退款。李某一听挺高兴,可是1个月过去了也没见到汇款单。李某急了,又打电话给经销商,电话却无人接听。这时,李某想到了消费者协会。消协秘书长尹德友接到老人的投诉后,立即与经销商取得联系,接听电话的是姓刘的经理,尹德友向经理说明了这件事情的利害关系,并深入分析了这件事情的后果,刘经理被说得心服口服,表示他们售出的药品虽然很少出现这种情况,但是这次一定为李某全额退款。

  这个协会本着为消费者全心全意服务,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原则,对每一位前来投诉的消费者热情接待,竭尽全力帮助他们挽回损失,维护他们应有的权益。黄女士家住涝洲镇,平时没事的时候喜欢上网。有一次上网时,她看好了一套价值1580元的竹炭内衣裤。第二天,她到邮局按照网上的地址把钱汇去了。没几天,黄女士接到了购买的商品,可是打开包装一看与在网上看的从质量到款式都大相径庭。于是,黄女士来到消协投诉。消协工作人员耐心地接待了她,详细询问了情况,因为这是一起网上购物引发的投诉案件,以前还没有这样的案例。面对这种新型案例,工作人员与该网站的经销人员邱某联系,可邱某表示售出的货物与网上的照片一样,不能退货。消协工作人员劝说邱某要遵守职业道德,而且告知她的这种做法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如果消费者在网上发贴子公开评论该产品,那后果对于她来说将十分严重。面对这样的压力,邱某表示一定给黄女士全额退款。

  家住宋站镇的王某前不久因为擦了在该市某商店购买的一款化妆品,导致严重的皮肤过敏,并在当地医院住院治疗半个月,花了3400元。眼看就要到婚期了,自己的脸却成了这副模样,王某很生气,于是就同男朋友找到消费者协会。消协工作人员来到了该商店,找到了楼层经理和经销商,说明了情况,通过他们和经销商与广州生产厂家联系,终于从厂家为王某争取了2800元的经济赔偿。

 
作者: 周丹    来源: 东北网--绥化日报     编辑: 孙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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