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建设,根据工作需要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精神,日前,市委集中对县(市)部分公检法“三长”进行了调整交流。这对于加强县(市)政法领导干部队伍建设、改善领导班子结构、开创我市政法工作新局面,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根据形势和任务的需要,适时对干部进行交流调整,是我们党在干部管理上长期形成的一项制度,也是一项经常性工作,每个时期各级党委都会根据中心工作的需要,对干部进行相应的交流调整。这次交流调整政法领导干部,是市委根据基层要求、工作需要和上级有关规定所做出的重要举措。在这次集中调整交流政法干部工作中,坚持了德才兼备标准和重实绩、重公认、重实践的原则,实行了县市之间、市直与县市之间交流任职,必将更加有利于优化服务功能,有利于优化工作环境。各地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这次政法干部调整工作的重要性,提高认识,讲政治,讲大局,把思想统一到市委的决定和要求上来,正确理解市委的决定。各县(市)委要积极创造有利于干部交流的良好环境,在生活和工作上给予更多的关心,为交流干部更好地发挥作用,创造宽松的工作环境。
政法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公检法部门肩负着保一方平安、助一方和谐、促一方发展的重任,对于绥化经济社会和谐发展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各地各部门要以这次调整交流公检法“三长”为契机,站在全局的高度,再接再厉,进一步提高对做好政法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准确把握上级的部署和市委的要求,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中心服务、为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不断解放思想,扎实努力工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法保障。交流到异地任职的干部,相信会不负众望,不辱使命,尽快熟悉情况、进入角色,创造一流工作业绩,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
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政法队伍,是做好政法工作,更好履行保平安、促和谐的首要前提。各级党委要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不断深化干部制度改革,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把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好。各级政法部门,尤其是一把手,要把全面提高政法干部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作为首要任务抓紧抓好。要按照严格、公正、文明的要求,全面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政法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强化政法干警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意识,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政法干部队伍,为建设平安绥化、法治绥化、和谐绥化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