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绥化9月22日电海伦市注重从源头上抓好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工作,全面推行了科级领导干部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制度。自去年以来,这个市的552名科级领导干部相继与市委签订了廉洁自律承诺书。
制度规定科级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必须向市委作出书面承诺,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承诺书主要涉及任职前遵守廉洁自律的情况、任职后在廉洁奉公、忠于职守、行为规范以及干部选拔任用、参与经营性活动、公共财物的管理使用以及自己认为在岗位上,廉洁自律方面应该做到些什么等几个方面的内容。继2004年7月14名新提拔任职的科级领导干部与市委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后,目前全市在职的552名科级领导干部均相继与市委签订了廉洁自律承诺书。
这项工作是在海伦市委领导下,由市委组织部会同市纪委开展的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的一项新工作。实行科级领导干部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制度,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了科级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的要求,对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意识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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