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绥化9月12日电我市农村税费改革已基本完成,落实了政策,深化了“三项改革”,化解了“三项矛盾”,完善了“三项制度”。通过农村税费改革,逐步缩小了城乡社会发展“二元结构”的差距;农村领导方式发生变革,转换了职能,基层政权得到巩固和发展;全方位堵住了农民负担反弹。
我市农村税费改革共分两步进行,从2002年到2003年底,完成了以取消“三提五统”减轻农民负担、规范农村税费制度为内容的税费改革任务;2004年到今年初,完成了全部免征农业税及其附加、其他配套改革的任务。改革中,严格落实了全部免征农民、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的农业税和农业税附加,取消除烟叶以外的农业特产税。深化了乡镇机构、乡村财政财务体制和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三项改革”。妥善处理了农村历年尾欠税费、乡村债务、农村土地纠纷“三项矛盾”。逐步建立和完善了农村社会保障、“一事一议”、涉农收费和价格“三项制度”。全市乡镇机构改革做到了财权、事权、人权相统一,行政编制由5274人减至4253人,事业编制由6131人减至4302人。
全市乡村财政财务管理方式改革将乡镇政府财政机制与农业税征收管理机构合并,设立乡镇财政所。全部推行“乡财乡用县监管”和“村财民理乡代管”的管理体制,在坚持乡镇预算管理权、资金所有权和使用权、财务审批权不变前提下,实行机构上划、预算代理、资金统调、集中收付。全市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撤销了乡镇教育行政管理机构,其职能划归乡镇中心学校,在县级教育局直接领导下实行中小学校长负责制,负责中小学教育、教学和人事管理。
对农村历年尾欠的税费,区分不同情况进行核实、登记、归类。通过清理机动地承包合同、清理机动地租金去向、清理账外机动地,严格执行农村土地承包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妥善处理了土地纠纷矛盾。按“遏制、核清、分类化解”原则,完成了乡村债务债权清查。
建立和完善了农村五保户供养等社会保障制度,做好了农村五保对象确认、审批及发证工作,动态管理。进行了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医疗救助制度的准备工作。清理并逐步取消不合理涉农收费,建立健全了涉农收费的监测、预警和查处机制,防止农民负担反弹通过“一事一议”制度共议成项目1585个,推动了农村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