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绥化9月1日电近年来,明水法院通过有效地指导法庭的调解工作,使法庭的民事审判案件上访率、更审改判率、错案率都降到最低点,案件质量一直位居全市法庭前列。
明水法院构建了“大民间调解网络”,即以法庭为龙头,在各乡镇形成以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司法所长为动脉,在村屯以党支部书记、连长为分支的主体调解网络,覆盖整个辖区。去年,在辖区通达镇某村一起土地使用权纠纷中,由于村干部不负责任,两位村民均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与村里签订了同一地块的承包合同。到了耕种时节,双方发生争执,双方亲属也手执农具出来助威,矛盾大有一触即发之势。法庭人员及时启动调解网络,在书记、镇长和村屯代表的大力协助下,经过一昼夜的入情入理的调解,终于平息了矛盾,对峙双方握手言和。
明水法院要求审判人员对凡有调解可能的案件都尽力调解,对矛盾容易激化、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调动一切可利用的力量,发挥调解网络功能,尽可能促成以调解方式结案。对于调解不成执行中的案件,也要认真做好教育疏导工作。兴仁法庭在审理冯某和王某房屋纠纷时,由于双方当事人积怨较深,王某将冯某父亲杀死潜逃,判决后被告更是拒不执行法律义务,两家是仇人相见分外眼红,双方亲属也蓄势待发,大有剑拔驽张之势。为了避免悲剧重演,法庭指导办和法庭人员多次去当事人家中,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耐心说服教育,精诚所至,金石为开,一起老大难案件终于得以执行,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