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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美德 切实维护老年朋友合法权益
http://suihua.dbw.cn   2005-08-31 17:01:22
 
        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美德 切实维护老年朋友合法权益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市老龄委主任王洪烈
 
  9月1日是我省老年节,值此老年佳节即将到来和《绥化市优待老年人规定》颁布实施之际,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向全市离退休老干部、老知识分子及社会各界60万老年朋友们致以诚挚的问候和节日的祝福!
 
  老年人是社会的重要群体,在人类进步的征程中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纵观我市的发展历程和取得的各项成就,无不凝聚着老一辈工作者的智慧和汗水。过去,你们把青春献给了党、献给了事业,为绥化的经济繁荣和社会发展付出了努力,做出了贡献;现在,你们“霞披夕阳情无限、霜染秋枫叶正红”,依然自强不息,奋斗不止,用长期积累的丰富知识和宝贵经验,发挥余热,默默奉献,仍然不断地为绥化的改革、发展、稳定和经济腾飞做出新的贡献。你们表现出对党的事业无比忠诚的高风亮节,永远值得我们尊重和爱戴,全市人民永远不会忘记你们!
 
  目前,我国已进入老龄社会,敬老养老助老不仅是人类社会进步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而且是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效载体。因此,全市上下要继承中华民族优良传统,弘扬敬老养老美德,真正把敬老养老助老付诸实际行动;要全面落实优待老年人服务工作,把敬老爱老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齐抓共管,抓出成效;要想实招,谋实策,千方百计为全市老年人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营造良好的生活空间。各级老龄部门更全面履行“参谋助手、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职责,与相关部门勤沟通、常联系,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努力建立和完善适合老年人意愿并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养老机制及服务体系。同时,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为父母献爱心、办实事、争做好儿女”等敬老助老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氛围,切实提高全市老年人的物质和精神文化生活水平,真正达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全面推动老龄工作再登新台阶!
 
作者:    来源: 东北网--绥化日报     编辑: 张庆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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