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绥化7月27日电7月25日下午,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举行全体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2004年度拟晋市级文明单位(标兵)名单》。
市委书记、市文明委主任胡世英,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市文明委副主任宋德新,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文明委副主任杨贵才,市政府副市长李惠,绥化军分区政治部主任、市文明委副主任高海涛,以及市文明委委员出席了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的《2004年度绥化市拟晋市级文明单位(标兵)名单》还将在新闻媒体上进行公示。
胡世英在讲话中强调,要坚持围绕绥化跨越发展新实践,开展丰富多彩的创建活动。以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为重点,扎实推进公民思想道德建设;以环境建设为重点,努力塑造新绥化整体文明形象;以创建文明社区为重点,深入开展好创建文明城市活动;以“五户”建设为重点,推进文明村镇“三个十”创评活动。要坚持城乡联动,整体推进,促进城乡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要针对个体、私营等非公有经济迅速发展的实际,积极探索,使创建活动不断向非公有经济组织延伸,拓展创建活动的覆盖面。要不断创新工作方法,进一步增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要注意加强典型培养,总结工作经验,加大对精神文明创建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更好地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辐射作用。要把满足群众需要作为创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针对不同时期、不同阶段群众的需求,明确创建工作的努力方向和工作重点。要紧紧抓住“改陋习、树新风、塑形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四进社区”,“三下乡”,城乡共建,“送温暖、献爱心”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为广大群众所欢迎的创建活动。要坚持常抓不懈,巩固创建成果,使创建工作真正成为德政工程、民心工程、人民群众的满意工程。
宋德新主持会议并就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提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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