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绥化7月12日电几年来,青冈县积极保障贫困群众的基本生活,通过分类施保、动态管理,使更多贫困人群得到救助。
青冈县民政局根据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标准进行科学测算,将该县城镇低保定为104元,同时确定了三类保障对象,通过看、问、听、示、定的办法确定了低保对象10032人、5901户,占全县城镇人口的12.6%,目前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
这个县民政局还对城市低保对象实行了动态管理,做到保障对象有出有进,救助额有升有降。通过建立低保对象家庭收入定期申报和核查制度,社区每两个月复查一次,低保中心每季度复查一次,平时采取不定期抽查。目前,对全县不符合低保待遇的280户取消了低保待遇,对43户进行了提标,对21户进行了降级,打破了享受低保的终身制。同时还建立完善的低保档案管理制度,目前已对全县5901户低保家庭建立低保档案,并进行微机管理。对低保工作实行了通报制度,将每个月低保人员的新增、变动、取消情况集中起来,确保准确掌握数据的变动,有助于低保工作的动态管理。
在低保保障金的发放中,该县推行“三榜公布”和“五关”制度。实现了低保社会化发放,也减轻了工作人员的负担,提高了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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