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绥化6月6日电绥棱县在农村公益事业中,采取“谁受益、谁投资,谁受益、谁决定”的方式还权于民,让群众自己做主村里的事务,有效地理顺了农村事务的办事程序,使农村公益事业难办的问题得到解决。
上集镇宝田村有19.1公里的村级路,税费改革后,出现了“有人管理,无钱维修”的问题。去年秋收结束后,8位村民代表提出对村级路维修的议题后,在村干部的组织下,43名村民代表举行了村民代表议事会,会上代表一致同意由村民集资对道路进行维修,多年的“烂泥路”当年就被村民们修成了“光洁路”。
绥棱县的76个行政村,村村都以每10户为单位选出1名村民代表,代表全体村民行使村里公益事业的决定权,村干部、村民代表提出事务议题后,都要交由村民代表议事会进行表决,并在议前、议后进行公示。在对各个议题进行落实的过程中,村民代表、村里的党员和部分村民将对全过程进行监督。
绥中乡宋家村54岁的村民张殿才在1986年前因公伤及了右腿并造成了终生残疾,19年来,村里每年都分给他5亩土地作为补偿。今年春天,宋家村在对全村的机动地进行竞价发包时,一些村民提出张殿才年纪大了,应当多分给他一些土地,村里当时拿出了再多给他补偿3亩地的意见。当这个意见在村民代表议事会上进行表决时,38位村民代表一致提出给张殿才分10亩地作为终生补偿。村委会当场就把村里一块土质较好的10亩地分给了张殿才。
还权于民,让群众做主,绥棱农村的公益事业不再是“事难议、议难决、决难办”。自去年年初以来,绥棱76个行政村共举行村民代表议事会71次,落实各类议题68件,件件都得到了广大农民的拥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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