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绥化4月29日电干部能不能提拔,要用工作实绩来“称一称”,这是北林区委深化干部制度改革,提高干部选任质量的又一新举措。
2005年4月份,北林区委制定下发了《2005年度机关干部实绩考评工作方案》,由各党委、部门根据干部的工作实绩和工作完成情况按“实绩突出”、“实绩较好”、“实绩一般”、“实绩较差”四个档次对干部做出评价,为区委评价干部、选拔任用干部提供依据。
在工作实绩与干部任用结合上,北林区委坚持做到了“四称”。一是推荐“称”。区委规定,年度正副科级后备干部必须在上年度实绩考核排序在前的干部中差额推荐产生。原来是后备干部的,在上年度实绩考核中被确定为“实绩一般”以下档次的,调出后备干部队伍。二是考察“称”。区委在组织考察上实行了百分量化考察法,实绩考核占30分。三是公选“称”。在正职干部任用上,实行了公开竞选制度,在竞选的各项评分标准中,工作实绩占参评干部总分的50%。去年以来,有6名干部因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论好,被公开选拔到党政主要领导岗位上来。四是评优“称”。干部实绩考核结果与公务员年度考核、评选先优挂钩,工作“实绩突出”的主要领导可以直接评选年度优秀公务员;“实绩一般”以下档次的干部不能参与各类先、优的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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