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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http://suihua.dbw.cn   2005-04-05 16:30:46
 
              绥化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05年3月25日在绥化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
 
             绥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田永生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绥化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2004年的检察工作
 
  2004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政府、政协的监督和支持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观,认真落实市一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批准的检察工作安排,努力践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全面履行检察职能,检察业务、检察队伍、检察改革实现了整体推进、协调发展。
 
  1、坚持以业务工作为中心,圆满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办案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全市检察机关紧紧抓住业务工作这个检察工作的中心,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使各项检察业务工作实现了数量和质量同步增长,打击和预防同步推进。
 
  打击刑事犯罪,努力维护社会稳定。全市检察机关共审查批捕各类刑事案件1123件1435人,其中,批捕重特大案件265件309人,不批捕46件68人。审查起诉1033件1222人,不起诉39件43人,捕与不捕、诉与不诉准确率均达到100%。
 
  加大办案力度,努力提高办案质量。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案件112件,其中大要案66件,大要案比例达到58.9%,同比提高15个百分点,侦查终结92件,侦查终结率达到83%,移送起诉91件,移送起诉率达到82%,有罪判决率达到79.5%。大要案比例和有罪判决率均创历史新高。共受理渎职侵权案件66件,立案38件,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千余万元。
 
  强化监督职能,努力维护司法公正。全市检察机关把“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作为根本职责,全面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在立案监督上,共发现公安机关应立案未立案线索70件74人,公安机关依据通知全部立案,纠正公安机关不应立案而立案3件3人,依法追捕5件8人,追诉10件15人。在刑事审判监督上,共提出抗诉6件6人。在民事行政检察监督上共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184件,提请抗诉68件,提出抗诉52件,发出检察建议24件,改判18件,对不服法院正确判决裁定的案件,做了大量的服判息诉工作。在刑罚执行监督上,积极探索建立防止和纠正超期羁押的长效机制,继续保持了检察环节超期羁押为零的目标。
 
  2、坚持以提高执法监督能力为主线,深入开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教育活动,检察队伍整体素质得到全面提升。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为主线,以典型建设为突破口,以健全管理机制为目标,全面加强了检察队伍的素质和能力建设,促进了检察队伍建设总体水平的不断提高。
 
  坚持不懈地规范干警的执法思想。全市检察机关按照准、深、实、严的总体要求,深入开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教育活动,着力解决队伍和工作中存在的监督不到位、执法不公正、为检不清廉、作风不文明等问题。在“两风”建设中,动真的,来实的,向全市人民承诺“六坚决、六保证”,并不折不扣地践行承诺,使广大干警的政治素质和执法水平不断提高。全年有324名干警受到各级表彰奖励,无一人违法违纪受处分。先进典型不断涌现,第三届“十佳检察官”和以唐德明、王凤鸣、吴国有为代表的一批典型走向全省、全国。
 
  坚持不懈地狠抓检察长素质提高。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根本在班子,关键在班长。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紧紧抓住提高基层检察长素质这个关键,成功地举办了“检察长素质提高月”活动,全面加大了对基层班子的考核调整力度,使基层检察长政治素质、创新能力和决策水平得到不断加强,促进了基层院建设整体水平的不断提高。望奎县院和兰西县院分别被评为全国、全省先进检察院,市院被省院授予基层检察院建设优秀组织奖。市院党组连续两年被市委评为工作实绩突出的领导班子。
 
  坚持不懈地推进检察文化建设。全市检察机关把文化育检作为提高干警综合素质的重要措施紧紧抓在手上,通过组织一系列活动,不断提高检察文化对干警的吸引力和对社会的影响力。特别是成功地举办了全市首届检察官文化节,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干警参与和投身检察文化建设的积极性。我们抓文化育检的做法,两次在全国检察宣传和文化建设会议上做介绍,受到一致称赞。
 
  3、坚持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积极探索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有效途径和办法,有效地提高了为大局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全市检察机关在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的同时,自觉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切实把市委提出的发展思路和奋斗目标融入检察实践中,立足检察职能,积极探索为大局服务的有效途径和办法,为促进市域经济大发展快发展做出了不懈的努力。
 
  服务工作大局,着力营造和谐的发展环境。全市检察机关积极探索为大局服务的有效实现形式,制定了《绥化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改善我市投资环境的意见》和《绥化市人民检察院为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服务措施》,完善了“八查八不查”的服务举措,并在工作中始终注重引导广大干警不断强化服务意识,落实服务措施,提高服务能力,增强服务实效,使检察机关为大局服务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法制化的轨道。尤其是对扰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案件,坚决依法予以打击。如青冈县王宝秀团伙销售假化肥案,兰西县张海庆、刘金辉销售假种子案,我们坚持提前介入,快捕快诉,使犯罪分子得到应有的惩处。
 
  预防职务犯罪,着力营造廉洁的政务环境。全市检察机关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关于从源头上治理和预防腐败的要求,立足我市实际,全方位、多视角、大力度地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全面启动了“预防职务犯罪,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二期工程,对投资近三个亿的市供水工程等全市17项大的工程项目进行了同步预防,对粮食、建筑、卫生等系统开展系统预防,深入开展省思建制活动,广泛开展群众性的预防知识宣传工作,成功地举办了“人民保险杯”预防职务犯罪知识竞赛和演讲赛,在全市初步营造出领导重视预防、群众关心预防、社会支持预防的良好氛围。
 
  强化宗旨观念,着力营造亲民的执法环境。全市检察机关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亲民、爱民、为民,把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告状难、申诉难的问题作为衡量干警宗旨意识强不强的重大问题来对待,采取领导包案、挂牌督办、首办问责等有力措施,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1802件,对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案件全部按法定程序尽快办结,一批历史积案彻底息诉,受到高检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全市检察机关还紧紧抓住密切检民血肉联系这个根本,立足检察职能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先后帮助70多名下岗职工寻找谋生之路,帮助160多名失学儿童重返校园,帮助受灾农户联系贷款,扶助致富项目,修缮危旧房屋,为弱势群体献上了一份份爱心。
 
  4、坚持以深化检察改革为动力,大力强化基础建设和机制建设,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实现了创新和发展。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针对影响法律监督职能发挥的制度性、机制性障碍,大力推行制度改革和机制创新,有效地提高了检察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大力加强信息化建设。按照上级院关于科技强检工作的总体部署,在全市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全市检察机关科学规划,精心组织,强力推进,使科技强检工作和检察基础建设都实现了跨越式发展。二级专线网建设全线畅通,三级专线网筹建工作全面启动,“两房”建设登上了一个新台阶。在全省科技强检和检察保障工作会议上,安达市院被评为科技强检先进单位,绥棱县院被评为“两房”建设先进单位,北林区院被评为经费保障先进单位。
 
  稳步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试行工作。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是检察机关的一项重大改革,该制度规定检察机关拟作撤案、不起诉处理和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的自侦案件必须由人民监督员监督评议。去年10月份以来,全市两级院共选任人民监督员69人,其中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占62%。目前,全市检察机关的“三类”案件已全部进入人民监督员的监督程序,在保证检察机关公正执法上发挥出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不断健全内部制约机制。有针对性地强化了对主诉、主办检察官权力的监督制约,使主诉、主办检察官制度更趋完善;进一步加大了检察引导侦查取证的力度,增强了执法监督工作实效;普遍推行了普通程序简易审办案方式,有效地缓解了案多人少的矛盾;健全了案件督导督办制度,加强了对刑事检察部门办案的监督和指导;完善了办案预警制度,对办案的各环节进行动态监督;实行了讯问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制度,强化了对侦查工作的制约。
 
  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引导干警牢固树立人大意识、代表意识和人民意识,建立健全了与人大代表联系制度,定期报告工作、征求意见、邀请人大代表视察工作,主动自觉地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仅市检察院机关去年就“两风”建设和检察工作情况,二次邀请市人大代表视察,召开三次专题座谈会,多次征求人大代表意见,对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进行整改落实,逐一向提出意见的代表本人反馈落实情况。高度重视人大常委会批示和人大代表来函所反映案件的督办工作,通过建立督办制度,严格督办程序,保证督办案件质量,及时答复和反馈,增强了接受人大监督的自觉性和实效性。
 
  虽然一年来我们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一是改革创新的步子不大。少数检察机关领导干部思想观念陈旧,创新意识不强,对制约检察工作的一些难题拿不出有效解决办法。二是执法监督不到位。在探索监督途径、拓宽监督渠道、创新监督方法上仍需继续狠下功夫。三是能力素质提高不快。检察干警政治和业务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执法思想、执法作风、执法行为仍需进一步规范。四是经费保障不及时。经费保障不足的问题普遍存在,科技强检工作压力仍然很大,检察基础建设需进一步加强等。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认真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同时,诚恳地希望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进一步加强对检察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帮助我们不断改进工作,提高水平。
 
  二、2005年的工作安排
 
  按照市委和省院的要求,今年全市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全国、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坚持用科学的发展观统领检察工作全局,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总体目标,紧紧抓住业务工作不放松,紧紧抓住队伍建设不放松,紧紧抓住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不放松,紧紧抓住信息化建设不放松,着力提高工作质量,提高办事效率,为我市“努力快发展,全面建小康”做出新的贡献。
 
  1、紧紧抓住业务工作不放松,努力提高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能力。坚持以业务工作为中心的指导思想不动摇,全面加大办案力度,努力提高办案质量,切实使宪法和法律赋予我们的法律监督权取得最佳最大的效果。认真抓好批捕起诉工作。坚持把“严打”方针贯彻到批捕、起诉工作中,继续重点打击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及有组织犯罪,尤其要把“两抢一盗”等侵财性犯罪作为打击的重中之重,增强群众的安全感。坚决依法惩治各类扰乱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重点打击金融诈骗、非法集资、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活动。积极参加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工作,落实好检察环节的各项综合治理措施。严肃查办职务犯罪。集中力量查办职务犯罪大案要案,重点查办利用人事权、司法权、审批权贪赃枉法的职务犯罪案件;严肃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非法拘禁、刑讯逼供等侵犯人权的犯罪案件,司法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犯罪案件;认真查办国家工作人员贪污、挪用、私分救灾扶贫款、低保职工生活费等事关人民群众利益的犯罪案件,特别是要严肃查办金融财税领域贪赃枉法的案件;积极查办在国有企业重组、改制、破产中贪污、挪用、私分国有资产的犯罪案件,以及其他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职务犯罪案件。全面强化诉讼监督。刑事侦查监督要注重防止有案不立、漏捕、漏诉。审判活动监督要对量刑畸轻畸重的案件依法提出抗诉。刑罚执行监督和监管活动监督要继续落实防止和纠正超期羁押的各项措施,深入开展纠正违法减刑、假释、保外就医专项清理工作。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要重点办理因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导致错误裁判的案件,审判人员贪赃枉法、徇私舞弊导致错误裁判的案件,尤其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大的案件,努力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
 
  2、紧紧抓住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不放松,努力提高检察机关的服务大局能力。牢固树立“绥化不发展,检察机关不光彩;绥化不繁荣,检察机关不光荣”的理念,按照市委的决策部署以及对检察工作的要求,找准检察工作与全市工作大局的结合点和切入点,把执行法律与执行政策有机统一起来,把打击犯罪与服务发展有机统一起来,切实做到执法想到稳定、办案考虑发展,确保检察工作始终与中心工作同步。进一步规范检察执法活动,规范干警执法行为,努力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经济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突出抓好涉法访工作,对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要积极预防和疏导,在检察环节能够解决的要想方设法予以解决,努力把检察环节的涉法访降到最低限度。积极做好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使“二期工程”扎实有效地向前推进。
 
  3、紧紧抓住以班子为重点的队伍建设不放松,努力提高检察干警的履行职责能力。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和特别紧迫性,从严治检,从严治长,从严治己,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努力把检察机关的班子和队伍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突出抓好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坚持把学习放在首位,努力提高检察机关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坚持正面教育为主,不断增强检察机关党员干部自我提高的政治热情;坚持走群众路线,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坚持眼睛向内找差距,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坚持从实际出发,加强分类指导,确保检察机关广大党员干部素质有新的提高,精神面貌有新的转变,执法观念有新的飞跃,各项工作有新的成效。继续抓好班子建设。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加强市院党组自身建设,继续加大对基层班子的选配、管理和监督力度,特别是要强化对检察长的监督,努力在全市检察机关树立起干净做人、干事创业的风气,奋发向上、开拓进取的风气,团结合作、谅解宽容的风气,诚实守信、依法办案的风气。深入推进基层检察院建设。围绕“基础工作全面加强、基本素质整体提高、基本保障充分有力”的目标,按照“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确保办案质量”的总体要求,继续深入开展争创“先进检察院”活动,大力加强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建设,积极探索业务建设、队伍建设和信息化建设相结合的“三位一体”的长效管理机制,推动基层检察院建设向巩固、规范、创新、提高的深层次发展。不断加强完善外部监督制约机制。进一步增强接受监督意识,拓宽接受监督渠道,健全接受监督制度,使全市检察机关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监督的工作逐步规范化,联系人大代表的“直通快车”、执法监督员等制度的运作日益有序化,与人大联系工作更加经常化,落实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日渐制度化。进一步加强人民监督员和检风检纪监督员工作,积极采纳合理意见和建议,确保检察权的正确行使。
 
  4、紧紧抓住信息化建设不放松,不断提高检察机关的开拓创新能力。大力加强计算机网络建设和应用,突出抓好由检察专线网和计算机局域网组成的检察综合信息网络建设,全面启动职务犯罪、诉讼监督、队伍管理、电子学习和综合信息五大基础数据库建设,尽快普及检察专线网和计算机基础应用,充分发挥电视会议、专线电话在办公、办案、侦查指挥、远程教育与培训方面的作用,为检察机关全面履行职能提供科学保障。要继续深化检察改革,完善办案机制,健全主诉、主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实现执法专业化;完善用人机制,深化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用人制度,实现干部管理的制度化、民主化;完善管理机制,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改进对基层院的目标考核管理办法,完善干警个人绩效考核措施,促进各项检察工作质量和效率的不断提升。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进一步振奋精神,与时俱进,扎实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代表大会关于检察工作的决议,不断开创检察工作新的局面,为我市市域经济的加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作者:    来源: 东北网--绥化日报     编辑: 张庆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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