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学习动员阶段,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驻绥中省直单位本着边学习、边查摆、边整改的原则,通过多种形式直接或间接地查摆并梳理出各种问题、意见和建议515条。到目前,已整改216条,正在整改164条。经过市委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审议决定,将其中50项较为突出的问题向社会予以公布。这些问题的整改和解决,敬请全市人民和社会各界监督。
一、10个县(市)区拟整改的问题
1、解决在引松入肇和肇兰公路修建工程中拖欠职工集资款问题。承办单位:肇东市。整改时限:立即整改。
2、解决影响与大庆十厂二次合作油田安全和管理问题。承办单位:肇东市。整改时限:立即整改。
3、解决城市居民供水不足、水质差问题。承办单位:安达市。整改时限:年底前完成。
4、解决部分城市居民住宅楼供暖不好问题。承办单位:安达市。整改时限:立即整改。
5、解决二轮土地承包遗留的土地纠纷问题。承办单位:海伦市。整改时限:春播前。
6、解决城市环境卫生背街死角“脏、乱、差”问题。承办单位:海伦市。整改时限:立即整改。
7、解决备春耕生产贫困农户种地资金不足问题。承办单位:北林区。整改时限:立即整改。
8、解决秦家至三河段公路通车难问题。承办单位:北林区。整改时限:11月末。
9、解决城内、城郊职工和居民公交线路车问题。承办单位:望奎县。整改时限:6月末。
10、解决10个贫困村屯人畜饮水问题。承办单位:望奎县。整改时限:年底前完成。
11、解决个别执法执纪部门乱收费、乱罚款、乱上路问题。承办单位:青冈县。整改时限:立即整改。
12、解决部分农资市场混乱、农用物资涨价问题。承办单位:青冈县。整改时限:立即整改。
13、解决一些娱乐、休闲场所未成年人进入问题。承办单位:庆安县。整改时限:立即整改。
14、解决市场经济秩序不规范、违章违法经营问题。承办单位:庆安县。整改时限:立即整改。
15、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和弱势群体帮扶问题。承办单位:绥棱县。整改时限:6月末。
16、解决部分农用物资假冒伪劣坑农害农问题。承办单位:绥棱县。整改时限:立即整改。
17、解决通乡公路破损严重、急需维修问题。承办单位:明水县。整改时限:6月末前。
18、解决城镇部分次干道和巷道条件差、居民出行难问题。承办单位:明水县。整改时限:立即整改。
19、解决农村贫困农户种上地、种好地及生活出路问题。承办单位:兰西县。整改时限:5月末。
20、解决城镇环境卫生差、综合治理不到位问题。承办单位:兰西县。整改时限:立即整改。
二、市直有关部门拟整改的问题
1、解决市内出租车卫生差、交通线路车野蛮行驶问题。承办单位:市交警队,北林区运管站。整改时限:立即整改。
2、解决不按要求和程序执法、提高服务质量问题。承办单位:市国税局、市地税局。整改时限:立即整改。
3、解决清理假冒伪劣商品和强化市场管理问题。承办单位:市工商局。整改时限:立即整改。
4、解决行政执法不规范、加强文明执法问题。承办单位:市行政执法局。整改时限:立即整改。
5、解决办案不敢碰硬、突破大案要案能力弱问题。承办单位:市检察院。整改时限:立即整改。
6、解决案件久拖不结、办案不公、执行不到位问题。承办单位:市法院。整改时限:立即整改。
7、解决未查结案件积压过久和以罚代管、以罚代罪问题。承办单位:市公安局。整改时限:立即整改。
8、解决教育乱办班、乱补课、变相收费问题。承办单位:市教育局。整改时限:立即整改。
9、解决购房贷款手续繁杂、重复抵押问题。承办单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整改时限:4月末。
10、解决建筑施工现场混乱、建筑垃圾乱堆乱倒问题。承办单位:市建设局。整改时限:5月末。
11、解决市场监管不到位,损害消费者利益问题。承办单位: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整改时限:3月末。
12、解决违法行政,违法占地,非法转让土地资源问题。承办单位:市国土资源局。整改时限:6月末。
13、解决弱势群体救助和流浪人员管理问题。承办单位:市民政局。整改时限:4月末。
14、解决有的单位汽车超标和控编以外配车问题。承办单位:市纪检委。整改时限:立即整改。
15、解决大烟囱污染,尤其是烧稻壳问题。承办单位:市环保局。整改时限:立即整改。
16、解决公共场所小广告、假广告乱贴乱写乱画问题。承办单位:市行政执法局。整改时限:4月末。
17、解决老干部学习场所、创办老年大学问题。承办单位:市委老干部局。整改时限:5月初。
18、解决城市美化、绿化、净化、硬化,坚持经常和加强管理问题。承办单位:市建设局。整改时限:立即整改。
19、解决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提高办案效率问题。承办单位:市信访办。整改时限:立即整改。
20、解决商店、网吧、歌厅等公众聚集场所的安全隐患问题。承办单位: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整改时限:4月末。
21、解决个别单位先进性教育活动走过场、靠少数人应付问题。承办单位:市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整改时限:立即整改。
22、解决党委(党组)议事规则、程序、制度不规范问题。承办单位:市委组织部。整改时限:6月末。
23、解决二轮土地承包后遗留问题处理的指导和督办问题。承办单位:市农委。整改时限:立即整改。
24、解决改善交通环境和交通秩序及乱罚乱没问题。承办单位:市交警队。整改时限:立即整改。
25、解决并轨人员、下岗职工转岗再就业问题。承办单位:市劳动局。整改时限:6月末。
26、解决不法商贩占道经营,机动车辆乱停乱放问题。承办单位:市行政执法局、市交警队。整改时限:立即整改。
27、解决城市长远规划和城市近期建设不协调、不统一的问题。承办单位:市规划局。整改时限:5月末。
28、解决人才市场管理不规范及人才外流问题。承办单位:市人事局。整改时限:6月末。
29、解决在企业破产改制中国有资产流失和维护职工权益问题。承办单位:市国资局、市经委。整改时限:6月末。
30、解决公路“三乱”和路桥工程质量和资金监管问题。承办单位:市交通局。整改时限:4月末。
市委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问题整改督办组
联系电话:8280018 8280031
中共绥化市委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5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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