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绥化3月14日电3月8日,市委宣传部、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联合下发通知,对全市第五届“十佳公仆”评选活动做出具体部署。
通知指出,本次评选工作按照重实践、重政绩、重公论的原则,采取基层单位推荐、广大群众评选的方式,推选出人民群众满意的优秀党员干部,予以表彰奖励。同时通过评选活动的开展,激励广大党员干部牢记“两个务必”,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尽心竭力地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本次活动评选范围是市、县(市)区、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县处级以下干部(包括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和街道办事处及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要以基层干部为主。
通过评选县(市)区级“十佳公仆”等阶段,最后筛选出30名市级“十佳公仆”候选人,利用《绥化日报》刊载候选人先进事迹和选票,经群众投票评选和市领导小组及市委审定,确定绥化市第五届“十佳公仆”和“优秀公仆”。
评选时间从3月上旬开始到7月初完成表彰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