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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眼提高执政能力 加大重视支持力度 努力推进人大工作上层次上水平——胡世英在市委人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http://suihua.dbw.cn   2004-12-17 18:10:36
 
    着眼提高执政能力 加大重视支持力度 努力推进人大工作上层次上水平
 
           ——胡世英在市委人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04年12月15日)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工作,交流经验,部署任务,明确措施,进一步提高各级干部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努力开创全市人大工作新局面。省人大常委会李希明副主任在百忙中光临会议指导,并作了重要讲话。对此,我代表市级四大班子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感谢!会上宣读了《中共绥化市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黑龙江省委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有15个单位作了典型发言和书面交流,希望各地要很好地学习借鉴,并认真贯彻落实好这次会议精神,把我市人大工作推向一个新的阶段。
 
  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进程不断加快,全社会民主法制意识显著增强,全市各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日臻完善,人大工作呈现良好局面,有力地推动了我市经济社会协调快速发展。主要体现为“四个有所增强”。一是党委对人大工作重视程度有所增强。各级党委绐终把人大工作作为党的工作重要组成部分,充分尊重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权力,高度重视人大工作,妥善处理党委、人大、政府及“两院”关系,不断优化人大工作环境,为人大发挥作用、履行职责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庆安县委完善了党委领导人大工作制度,安排人大常委会班子成员上项目开发建设一线、上发展环境整治一线、上战线工作一线;海伦市委注意改善人大干部队伍结构,做到有位配齐、有职配强、有级配顺,提高了机关干部工作积极性;兰西县委、青冈县委、北林区委等在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确保人大工作经费足额到位,满足了办公需要。二是人大发挥职能作用水平有所增强。各级人大自觉维护党委在人大工作中的核心和保证地位,认真执行党委决议,积极汇报工作,主动当好参谋,切实发挥作用。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认真依法审议决定重大事项,海伦人大探索出的会前草拟、会中完善、会后整理办法,全面提高了审议意见办理质量;通过开展“三查(察)”活动,不断加强对“一府两院”依法监督,北林人大的检查前先调查、调查后做决议做法,从根本上提高了监督实效;严格人事任免办法和程序,强化和改进人事任免工作,安达人大严把拟任干部任前考察审核关、任中表决审议关、任后履行跟踪监督关,进一步提高了干部任用标准;加强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建设,肇东、明水、青冈人大坚持从健全规章制度入手,进一步完善了工作运行机制;狠抓干部队伍和人大代表队伍建设,绥棱人大认真开展“两风”建设活动,人大干部素质得到强化,望奎人大积极组织代表参观考察、培训学习和开展调研活动,人大代表的审议质量和政策水平不断得到提高。三是政府人大意识和法制观念有所增强。各级政府自觉摆正与人大的依法监督和被监督关系,主动接受同级人大监督。安达市政府认真执行人大决定、决议和审议意见,及时主动、实事求是地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重大问题;海伦市政府虚心接受人大对政府工作和政府组成部门的评议,把人大监督视为提高工作水平,促进依法行政、科学行政的难得契机,对存在的问题积极抓好整改;望奎县政府高度重视人大代表议案办理情况,责成专人,明确时限,重点督办,办理质量不断提高;北林区政府始终坚持领导干部双周学法制度,定期组织大型执法讲座,及时组织学法测验,依法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和行为,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四是“两院”主动接受监督的自觉性有所增强。各级法检两院主动置于人大监督之下,自觉执行人大决议、决定,认真办理人大交办的信访案件和议案督办案件,紧紧依靠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独立审判权和独立检察权。青冈县人民法院健全完善了工作联系制度和相关工作办法,全面推开了人民陪审员制度,提高了审判工作水平;望奎县人民检察院以人大监督为动力,不断强化自身建设,有效地维护了司法公正。总之,各地人大工作态势很好,成效显著,希望再接再厉,再创佳绩。下面,我就如何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工作领导,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高度重视,把人大工作纳入党委工作重要组成部分认真抓好
 
  各级人大处于政权结构核心地位,是党委工作重要组成部分。随着人大工作在三大文明建设中作用日益突出,迫切要求各级党委进一步深化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认识,不断增强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站在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切实把人大工作牢牢抓在手上。
 
  第一,要明确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对人大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不断提高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能力,把坚持和发展人民民主、坚持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本质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就是要通过制定和实施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来提高支持人民当家作主的能力。这充分表明能否善于通过发挥人大作用实施对地方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的领导,能否善于从法律制度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已经成为衡量一级党委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的重要标志。我们各级党委必须致力于改进领导和执政方式,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善于把我们的决策和部署通过人大法定程序变成人民意志,实现对地方社会事务由过去的政策性领导向制度上、法律上的领导转变。必须加深对执政能力建设精神实质和科学内涵的理解,深刻认识加强人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把人大工作纳入党委的重要议事日程和总体工作布局之中。必须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和政治保证,做到领导与支持相统一,重视与关心相统一,真正把加强人大工作作为维护人民利益的根本形式、实施依法治市的基本途径、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渠道,使党执政为民理念践行好、治国理政方针落实好、执政基础巩固和扩大好。
 
  第二,要健全完善协调运转的工作制度和机制。制度建设是做好人大工作的重要保证。要健全完善党委领导人大工作制度,各级党委在任期内至少要召开一次人大工作会议,每年听取1—2次人大工作汇报,了解掌握情况,协调解决人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研究批复人大党组请示报告。要健全完善工作联系制度,认真落实人大主任或主持日常工作的副主任列席同级党委常委会议制度,召开涉及全局工作会议或组织重要活动要邀请人大主要领导、组成人员及其专门委员会负责人参加,以便更好地掌握并按照党委决策开展工作。要健全完善领导责任制度,各级党委书记要拿出一定时间和精力过问人大工作,分工联系人大工作的党委负责同志要熟悉人大工作业务,了解人大工作情况,进行经常性联系和指导。同时,还要建立和完善重大事项通报、重要情况反馈和重大决策征求意见等制度,不断提高人大议事质量和决策水平。
 
  第三,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党委、人大和“一府两院”的关系。正确认识和处理党委、人大与“一府两院”关系是对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能力的一种检验,也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关键环节。各级党委要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带头遵守宪法,严格依法办事,把党委的领导核心与支持保证人大依法履行职能统一起来,坚持做到总揽不包揽、协调不替代,支持人大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各级人大要牢固树立党的观念,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紧紧围绕党委中心任务开展工作,使人大工作在政治方向和发展目标上始终与党委保持一致,并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等方式,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按照“参与不干预、监督不越权、支持不失职”原则,监督和支持“一府两院”工作。各级“一府两院”要摆正决定与执行、监督与被监督关系,认真执行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决议决定,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积极主动向人大报告工作,从而形成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各负其责、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共图发展的良好局面。
 
  第四,要营造重视支持人大工作的浓厚氛围。良好工作氛围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各级党委必须把人大宣传纳入党委宣传工作总体部署,统筹规划,认真实施。各级宣传部门要主动联系,加强沟通,组织开展好人大召开各种会议、各项重要活动的宣传报道,开展好各级人大为经济建设发展服务的宣传报道,开展好各级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务和为绥化大发展快发展建功立业事迹的宣传报道。各级人大机关要充分利用现有宣传阵地,对外开展自我宣传,并认真总结交流人大工作经验,加强人大理论研究,为人大工作深入开展提供强有力的实践依据。各级党校干校要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理论和人大工作的基本知识作为培训教育干部的重要内容,纳入教学计划,增强全社会人大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为人大行使职权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全力支持,确保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充分发挥重要作用
 
  保证和支持人大依法行使职权是各级党委对人大工作实施领导的主要任务。各级党委要按照党委决策、人大决定、政府实施原则,进一步改进领导方式,支持人大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以维护人民利益为目的,以推动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为内容,把主要精力放在抓党委决策落实上,抓中心工作推动上,抓职能作用发挥上,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大发展快发展。
 
  1、支持人大在决定重大事项上发挥作用。各级党委要正确处理好党委决策与人大决定的关系,努力实现党的重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要支持和保证各级人大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立足全局,抓大事、议大事,对事关长远发展的根本性、全局性、关键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尤其是对“十一五”规划、项目开发建设、市本级经济发展、城市发展布局规划等关系全市发展的重要事项,组织力量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代表和人民群众建议意见,及时作出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要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对由人大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进行具体界定,总的原则就是凡是经人大决定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事项都必须依法提交人大审议,凡是经人大审议批准的经济发展战略和改革方案,政府在提交党委讨论之前都要征求人大意见。要发挥人大党组作用,建立人大党组对涉及全局性重大问题在决定前上报党委决策、在决策后实施决定的法律程序,人大党组要本着对同级党委负责精神,对审议决定的重大事项认真督促推进,保证党委决策在人大工作中得到落实。
 
  2、支持人大在依法监督上发挥作用。各级党委要支持人大完善监督内容。突出抓好法律监督,加强和改进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跟踪检查,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行为;突出抓好工作监督,抓住经济建设中的重大事项和人民群众强烈要求解决的重大问题,督促有关部门认真执行落实和集中解决;突出抓好干部监督,深入搞好述职评议、工作评议和法律考试工作,保证党委决策贯彻落实。要支持人大创新监督途径。把全面监督和重点监督、事前监督和事后监督、一般监督和刚性监督结合起来,使各项监督工作贴近党委工作部署,贴近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贴近全市改革发展实际,特别是对目前广大企业经营者和外商投资者反响较大的经济发展环境问题,各级人大要通过“三查(察)”、评议,采取质询、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手段强化监督。要支持人大监督结果有效落实。对人大在监督中发现和提出的问题要高度重视,对开展工作评议和述职评议提出的评议意见要认真对待,督促有关部门及时抓好整改,保证监督结果落实到位。
 
  3、支持人大在人事任免上发挥作用。各级党委要正确处理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选举任免干部的关系,做到党委任命和人大选举相统一、党内程序与法定程序相结合。要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选拔任用干部的各项规定,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完善人事任免工作程序。为进一步把好选人用人关,凡是应由人大选举产生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循选举法、地方组织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认真实行差额选举、联名提名候选人制度,充分尊重选民和代表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凡是向人大推荐选举、任命、决定任命的干部人选,就具体情况在常委会前要委派专人向人大做好通报说明,保证人大组成人员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要认真对待人大代表或人大组成人员的不同意见,对有关情况要作出必要答复和解释说明,对意见较多、反响较大的推荐人选不能匆忙提出;要保持人大选举任命的干部的相对稳定,法定任期内确实需要进行组织调整的,必须严格按法律程序进行;对干扰选举工作、搞贿选等不正当行为的人,要严肃追究责任。
 
  4、支持人大在扩大基层民主上发挥作用。各级党委要通过增强各级干部民主意识扩大基层民主,充分保障各级人大在法制建设中的职责权利,自觉提高民主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积极探索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的新途径新办法。要通过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扩大基层民主,注重发挥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的主体作用,畅通人大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在重大事项决策决定前要采取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征求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对专业性较强的工作要听取各科研单位和专业组织中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特别是要坚持和完善人大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安排人大代表视察、组织人大代表参加执法检查以及党委联系人大代表、人大组成人员联系人大代表、人大代表重要意见“直通车”等制度,努力促进自身决策民主化。要通过完善基层民主制度扩大基层民主,明确人大在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承担协调指导促进的重要职责,进一步推进村民自治、居民自治、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等基层民主管理形式,不断健全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制度,保证基层群众依法行使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5、支持人大在维护群众利益上发挥作用。各级党委要支持人大不断增强“由人民作主、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的宗旨观念,通过开展视察、调查、检查活动,深入群众、深入基层,认真倾听民声,充分反映民意,细致体察民情,深入了解民心,广泛集中民智,真正做到把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的利益放在工作首位。要积极解决改革发展稳定中出现的深层次矛盾,对群众来信来访问题给予高度关注,针对我市涉法访的突出问题,监督“一府两院”认真妥善处理,维护社会公平与效率。要注意发挥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组织人大代表经常深入群众之中,认真履行代表职务,积极开展为民服务,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6、支持人大在服务经济建设上发挥作用。我市有各级人大代表1万多名,其中有工人、农民、干部、知识分子、社会劳动者等各界代表,是社会各方面的精英,是人民群众中的优秀分子,有着巨大政治优势和丰富经济建设经验,有着广泛的群众基础,是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坚力量。各级党委要支持人大组织代表围绕经济战略制定,开展献计献策活动,为党委决策提出高质量高水平的议案和建议;围绕经济工作推进,开展视察、检查、调查活动,当参谋,抓落实;围绕经济任务落实,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和自身优势,团结和带领广大人民群众,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各级党委要注重发挥人大机关组成人员资历深、能力强、联系广和工作经验丰富的优势,在部署中心工作中给任务压担子,使各级人大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
 
  三、倍加关心,努力把人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建设高素质的人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是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必然要求,是各级党委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各级党委要对人大自身建设多关心多支持,为人大发挥作用创造良好条件。
 
  一要配齐配强人大领导班子。重点抓好各级人大常委会班子建设,进一步优化常委会组成人员年龄结构、知识结构和专业结构,今后人大换届和届中调整时,既要有实践经验丰富的老同志,又要有年富力强、胜任人大工作的优秀中青年同志;既要有在党政领导机关和部门担任过领导职务的同志,又要有经济、科技、教育、法制等方面的专业人才,形成梯次结构合理、连续性稳定性强的人大领导班子。尤其是在安排人大常委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选时,要按照知识化、专业化、年轻化和议政能力强的要求,适当增加其比例,优化结构,提高议政水平。
 
  二要重视人大干部培养、选拔和使用。各级党委要把人大机关干部培养、选择和使用纳入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要通过选拔任用、轮岗培训、脱产学习等渠道,进一步提高人大机关干部队伍整体素质。要搞好人大机关与党委、政府、司法机关和群团组织之间的干部交流,适当选派优秀年轻后备干部到人大专门委员会挂职锻炼,选派人大干部到党政及“两院”机关挂职锻炼。对实绩突出的干部要积极提拔重用,保持人大机关的生机和活力。
 
  三要加强人大机构建设。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原则,加强和完善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机构建设,重点解决好县(市)区人大常委会机构设置不规范不统一等问题,依法合理设置信访和法制工作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人员编制原则上在当地机动编制中调剂解决,并按规定落实相关待遇。要按照实际工作需要,有条件的地方依托人大机关相关工作办公室设立社情民意、法律政策、财务监督管理以及城市规划建设等专业性较强的专门咨询委员会,加强对政治、经济、文化领域工作研究、审议和策划,提高人大处理改革发展稳定问题的能力。
 
  四要抓好基层人大工作。要进一步加强乡镇人大组织建设,常务副主席由乡镇党委副书记担任,为便于集体议事,可在人大代表中择优选举一名兼职副主席。要加强上级人大与下级人大的工作联系和指导,帮助基层人大解决实际问题,推动人大工作开展。要进一步健全和规范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乡镇人大主席团会议、人大主席团主席会议等制度建设,提高基层人大工作规范化水平。要积极探索在城市街道、社区设立人大工作委员会或人大代表工作室,组织代表开展活动,指导和促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要认真解决人大工作难题。要保证人大办公经费及时足额到位,对人大重大活动和重要工作专项经费支出也要按时拨付。要把代表活动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随财政收入增长逐年有所提高。要针对人大退休人员多负担重的实际,努力实现离退休干部服务工作制度化,认真落实政治生活待遇。要支持人大机关加强基础建设,力争在办公条件改善和交通工具配备上重点倾斜。
 
  同志们,做好新时期人大工作意义深远,责任重大。我们一定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努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大发展快发展。
 
作者:    来源: 东北网--绥化日报     编辑: 张庆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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