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绥化11月25日电24日上午,受市委委托,市委组织部领导班子全体成员作为新闻发言人,向新华社、《人民日报》等新闻媒体通报、介绍了市委新近制定出台的关于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工作六项制度。
这六项制度是今年11月10日市委一届98次常委会议研究制定的,具体包括:《关于进一步推进县处级创业型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县(市)区党政正职和市直党政部门正职领导干部公推差选暂行办法》、《县(市)区党政副职和市直党政部门副职领导干部差额选任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县处级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工作实施细则》、《关于加强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
六项制度涵盖了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等多方面内容,是一个系统配套的制度体系。推进县处级创业型领导班子建设意见,明确了创业型领导班子建设的指导思想、创建原则、工作目标、考核认定标准和具体推进措施,对县(市)区和市直部门创业型班子分别提出了“六好”和“六优”标准;干部选任两个暂行办法,突破性地提出了四个三,即对正职人选实行“三次公推”、对人选考察做到“三个延伸”、对人选质量严把“三关”、对选任过程坚持做到“三严”;加强干部管理工作的意见,围绕解决机构设置审批、干部职数职级配备和干部日常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实际问题,提出了加强干部管理工作的七条措施;处级后备干部工作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了后备干部的条件资格、数量结构、选拔程序、培养措施、管理方式和使用原则;加强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明确规范了组织部门干部监督的主体、对象、职责、内容、方式、纪律要求、程序措施和日常监督管理办法,提出了“六个强化”和“七个严格执行”。
六项制度是我市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工作不断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改革完善的结果。它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市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工作朝着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的目标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对进一步加强我市创业型领导班子建设,提高各级班子的发展创业能力;深化干部制度改革,规范选人用人行为;优化班子结构,提高干部队伍素质都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对加速我市经济社会大发展快发展必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据悉,市委已经将六项制度作为贯彻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实际举措,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了市委重点督查项目中,由市委组织部和市委督查室具体负责督办落实。
在新闻发布会上,市委常委、组织部长郑新英,副部长所林、李月波、冯伟泉,部务委员李延春分别回答了新华社、《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青年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记者的提问。
图为新闻发布会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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