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
李文生,青冈县人民法院院长。2003年被评为市十佳公仆,所在单位被评为“全国人民满意好法院”。
李文生这个人,不仅人长得五官端正,而且为人做事也是公公正正。从部队复员到地方,20多年一直从事政法工作。2000年9月,他从安达法院调任青冈法院任院长。由于他的廉洁自律,带出了一支好队伍,2003年,他被评为市十佳公仆,青冈法院被评为“全国人民满意好法院”。
新时期基层法院的干警廉洁与否直接关系到能否公正执法、执法为民的问题。李文生作为一把手,他首先告诫自己要坚持“三管”,即一是管住自己的嘴,不该吃的坚决不吃;二是管住自己的腿,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去;三是管住自己的手,不该拿的坚决不拿。他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一次,他为一工程承包人解决了法院拖欠的工程款,工程队队长非要拿出2000元钱表示谢意,在推托不掉的情况下,李文生将此款交给了本院纪检监察室。李文生还给自己制定了“三个不”,即工程上不插手,案件上不干预,用人上不搞“一言堂”。本着从严治警的原则,李文生向全院提出了“中层领导管住人、管住案;办案人员管住手、管住嘴”的口号。还制定了“十项禁止性规定”,结合本院实际,制定了《当事人监督卡》、《举报法官有奖制度》等规章制度,对干警业内、业外的风纪行为形象进行全方位、多层面的监督和制约。
李文生以自己的榜样力量和真诚带出了一流队伍,青冈法院人人廉洁自律,终于成为“全国人民满意好法院”。在这里,人民群众“有理有冤打得赢,有理无钱打得起”。全院结案准确率达到99%。
李文生以他黑土赤子的丹心,同全院干警一起谱写着新时期人民法官的新形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