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新闻网8月6日电市环境保护局结合市委、市政府“两风”建设会议精神,专门出台了内部监督制约“十不准”制度,强化了对环境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监督,要求全局执法人员树立良好的行政执法形象。
在工作中,他们重点解决部分干部职工职业道德观念不强,无私奉献的公仆意识淡薄的问题;在管理、执法、服务的关系处理上不主动,存在着管理多、服务少的问题;个别执法人员执法不公,凭借职权谋私利,不给好处不办事,越权办事,有违纪行为的问题;执法人员法律意识淡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