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纪委、监察局,市直各纪检委(组)、监察室,市直机关纪工委:
按照省委、市委深入开展“两风”建设工作的总体部署,为了认真解决党员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改善全市经济发展环境,市纪委、监察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两风”问题的专项举报。
一、专项举报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时间:从2004年7月至2004年12月。
2、举报地点:绥化市行署街5号,绥化市纪委信访室举报中心。
3、举报电话及网上电子邮箱:
8105812 8105809 8105808 8105878 shjjwf@163.com
二、专项举报的具体内容
1、利用子女升学、结婚大操大办收受礼金的问题;
2、用公款大吃大喝奢侈浪费的问题;
3、用公款到公共娱乐场所搞娱乐活动的问题;
4、利用公款钓鱼、漂流的问题;
5、以各种名义违反规定出国(境)旅游的问题;
6、领导干部参与赌博活动的问题;
7、领导干部及公安司法干警私藏枪支、猎杀野生动物的问题;
8、经济执法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到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弄权勒卡等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问题;
9、公安和交通运输管理等部门,上路乱收费、乱设卡、乱罚款和双向截车等问题,特别是对外地车辆的无理查扣的问题;
10、利用职权插手建设工程承发包、土地出让、物资采购等方面的违法违纪的问题。
中共绥化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绥 化 市 监 察 局
2004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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