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创“双拥”模范城活动正在全市深入开展。日前,记者就全市开展这一活动的相关情况采访了市民政局长周南方。
周南方介绍,到目前,我市争创“双拥”模范城活动取得了可喜成果,组织开展了“爱心献功臣”、“幸福工程”等各种活动,动员机关党员干部帮扶2万多户优抚对象脱贫致富;各县(市)区财政共投入400多万元帮助3600户老复员军人修建住房5000余间;财政每年拿出430多万元解决老复员军人医疗难问题;近几年,不断提高在乡老复员军人定补标准,每人每月达到140元,地方各级财政每年为这一项支付2600多万元;每年财政转移支持农村优待金4000多万元;城镇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已由社会统筹改为财政支付,使义务兵优待金有了保障;每年接收安置城镇义务兵1000多人,安置率达到85%。几年来,在地方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为驻绥军(警)部队更新装备等投资1000多万元。
在谈到当前“双拥”工作存在的问题及今后将要采取的新举措时周南方说,基层“双拥”组织制度不健全、“双拥”活动开展得不经常、“双拥”政策法规不健全、城镇义务兵安置难、个别县(市)区定补标准和农村优待金标准不到位、城镇优抚对象下岗失业现象比较普遍、缺少叫得响的“双拥”典型,是“双拥”工作亟待解决的主要问题。今后,“双拥”工作要完善政策法规,创新工作形式,重点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双拥”工作领导。要在市民政局建立“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高素质、军地干部充实“双拥”工作队伍,建立军地合署办公制度。
二是进一步加大“双拥”宣传力度。如建立永久性宣传牌,编印《“双拥”手册》、“八一”组织大型文艺晚会等。
三是加强“双拥”法制建设。要抓紧出台《拥军优属拥政爱民若干规定》、《城镇义务兵安置办法》等法规和政策。
四是落靠各项优抚安置政策。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和岗前培训工作;落实军队离退休干部的政治和生活待遇;保证义务兵优待和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医疗、优待标准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建立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自然增长机制,保证他们的抚恤补助随当地群众生活水平同步提高;城镇重点优抚对象全部纳入低保,农村重点优抚对象全部实行社会优待,使他们享受双重保障;搞好烈士陵园等烈士纪念建筑物建设。
五是把军(警)民共建活动纳入市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大力开展军(警)民共建活动。
六是大力开展拥军优属活动。新年春节和“八一”建军节,要组织地方党委政府、机关团体、人民群众慰问驻军(警)部队和重点优抚对象。平时,要结合实际,为部队和优抚对象办好事、办实事。
周南方最后说,“双拥”工作是民政部门的一项常规工作。民政的优抚、安置、军休、军供等都是“双拥”工作的组成部分。民政部门在创建“双拥”模范城活动中,担负着综合、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检查等任务。因此,民政部门要扎实工作,抓好“创城”活动的组织落实,搞好军地之间的联系、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各部门开展创建“双拥”模范城活动,落实各项优抚安置政策。协调相关部门解决驻军部队和军人家属的困难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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